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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6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由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经开区门户网站( http://www.cetdz.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内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系。地址:地址:长春市经开区吉林大路6188号,邮编:130000,电话:0431-8463007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加大政务公开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巡查,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深化政务服务,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质效。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出现语言文字失范问题第一时间复核纠正,确保发布信息零失误、零误差。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及时更新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等社会关注信息,加大政策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力度,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心的涉及生态环境领域问题,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024年,本单位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处理决定165宗、行政处罚处理决定2宗、行政强制0宗等。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2024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5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公开内容深度与精准度待提升:部分地区公开的专业信息解读不足,如复杂环境数据、政策条款,公众理解困难,影响对环保工作的深入认知与参与。

加强信息解读与细化:对专业环保信息配备通俗易懂解读材料,如视频、图表,提高公众理解。建立信息精准推送机制,满足不同群体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