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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2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布本机关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涵盖2022年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截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加强制度建设。

不断健全全局参与、上下联动的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机制,严把文字关、政治关、政策关,做到层层抓落实、级级抓督促。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标准、流程,明确公开主体、范围、内容、方式、程序及相应要求,细化工作分工,安排专人加强公开工作的全程跟踪督导,确保具体工作落实落地。

(二)扎实推进主动公开。

严格执行《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的规定,推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充分利用市局网站、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网站等多元化方式,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扩大公众参与,为群众提供丰富、便捷的信息资源。

(三)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条例》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办理流程和公开内容,着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计5件,全部受理并依法按时限办结。2022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各类申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仍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不够明确,对政府信息的公开类别、公开事项等内容还需作出更加细化的规定。

2、由于工作人员能力不足,导致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准确,不利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改进情况

1、下一步将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上下功夫,在丰富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经验、查找工作不足的实践运用上下功夫,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2、加强政务公开的能力建设,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普及政务公开理念及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