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二道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01    点击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省政府办《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120号)和长春市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总结梳理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总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间为2022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二道分局联系(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乐群街2887号,邮编:130000,电话:0431-8076705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二道分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行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需要,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主动公开业务类、概况类、政务动态类等政府信息44条。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土地征收、规划许可、违法占地等公众广泛关切的信息。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规章、机构职能、年度预决算、工作动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务员招考、民生实事等信息,及时更新办事服务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畅通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优化办理流程,健全制度规范,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45件。其中,当年办结37件,予以公开12件。申请公开内容主要为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行政许可、土地征收、土地利用、政策法规文件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健全完善科学的政务公开规范,严格执行“谁提供、谁审查,谁发布、谁审查,先审查、后发布”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做好网站信息筛查整改,规范保密审查程序,推进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公厅,做好政府网站自查自检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配合市局做好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数据联通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以评促建,开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评估工作,从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多个方面全面考评和提升。积极参加市级信息公开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3

0

0

0

2

0

4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0

0

0

2

0

2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5

0

0

0

2

0

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4

0

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意识仍需进一步强化;二是针对一些表述不明确的申请,未能及时启动补正程序,单凭个人的归纳理解进行答复,答复的精准度与申请人的诉求还有差距。为此,2023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将政务信息列入对各处室、直属单位工作目标考核,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增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通过新闻信息、政府网站等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政务信息公开的途径、方式、程序等信息,加强公众参与度。

二是强化业务能力。定期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业务指导,组织专题业务培训,加强工作研究和经验总结,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全面提升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