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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工作要求,由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长春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ngchun.gov.cn/)及“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zj.changchun.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066号,电话:0431-88770270,传真:0431-8877920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数局的有力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能、年度预决算、工作动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提案议案办理情况、民生实事等信息,及时更新办事服务事项,做好公务员招考等公示公告和重大决策意见征集。深化政策解读,综合运用H5、图解信息、短视频等新媒体形式,围绕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聚焦高质量发展“四大板块”开展宣传解读。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信息183条,土地供应结果信息1300条;城乡规划领域,公开规划编制批前公示信息53条,许可前公示、规划调整公示等行政审批批前公示信息427条;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公开征地信息450条。围绕“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及时发布工作推进情况。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主动公开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12件。在各类主流媒体发布报道90余篇,“两微”平台发布信息2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畅通网络、信函、传真等申请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依法稳妥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20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21件,同比减少28.9%。其中,当年办结219件,予以公开166件。2020年12月31日收到的2个申请件结转下一年度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深入推进“五公开”。强化信息公开发布审核,严格审核流程,重点从文字表述规范性、信息准确性等方面加强把关,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四)监督保障和教育培训方面。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工作要求,强化保密审查。不定期开展对平台建设、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等方面的网上巡查,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与年度考核挂钩。积极参加市级信息公开培训,系统内组织专题培训1次,接受培训人员60余人,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减1

258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0

减36

9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3517.7万元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3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3

12

0

0

0

1

20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1

0

0

0

0

1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3

6

0

0

0

1

17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3

17

0

0

0

0

4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5

23

0

0

0

1

2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6

3

1

13

0

0

0

2

2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组织建设仍需加改进。我局一直以来都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工作人员均为兼职负责,法律、互联网及相关业务领域专业人员配备不足。

二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怕公开、烦公开等惯性倾向依然存在,影响到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

三是推进重大决策公开落实不到,力度不够。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

四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管理水平有待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和视频、图解、H5等新媒体形式重视还不够。

(二)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在不断提升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同时,重视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二是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紧扣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涉及领域的信息主动公开,争取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新突破。

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机制落实。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积极主动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提高更新速率,改进公开方式,提升政府网站吸引力和亲和力。加强新媒体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运用,充分利用局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扩大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宣传解读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