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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卫健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朝阳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朝阳”门户网站www.ccchaoy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朝阳区卫生健康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1855号;邮编:130012;电话:85109361;传真:0431-85109361电子邮箱:cyqwsjggxx@126.com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实现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24年,朝阳区卫健局信息公开工作本着“拓展宣传工作渠道提高宣传信息质量、促进卫生健康工作全面健康发展”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卫生相关活动为主要内容,发挥基层平台主阵地作用,统一部署,精细化推动,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民生改善的获得感,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紧紧围绕政务信息工作中的关键环节,突出重点,不断规范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明确公开时间,确保按时、限时公开,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积极研究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务公开文件和会议精神,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摆上重要日程,统筹安排,认真部署,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公开内容。转变职能,转变工作作风,减少办事环节,规范运行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加大对大事、要事、急事、难事公开的力度,真正做到群众关注什么,就最大限度地公开什么,进一步加大了领导机制、工作机制、监督机制的工作力度。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的落实。

  (三)规范政务公开程序。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建立政务公开投诉管理制度、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四)强化政务公开考核。认真梳理了2024年以来有关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规范重点公开事项、岗位职责、服务承诺、监督渠道,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化、程序化公开推进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65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部分政府信息更新不及时,影响了公众的知情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以满足公众多样化的信息需求。

针对上述问题,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信息更新速度和质量;二是积极探索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本地区)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