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朝阳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13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朝阳”门户网站(www.ccchaoy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朝阳区卫生健康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1855号;邮编:130012;电话:85109359;传真:0431-85109359电子邮箱:cyqwsjggxx@126.com)。
二、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实现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20年,朝阳区卫健局信息公开工作,本着“拓展宣传工作渠道,提高宣传信息质量、促进卫生健康工作全面健康发展”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卫生相关活动为主要内容,发挥基层平台主阵地作用,统一部署,精细化推动,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民生改善的获得感,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紧紧围绕政务信息工作中的关键环节,突出重点,不断规范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明确公开时间,确保按时、限时公开,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积极研究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务公开文件和会议精神,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摆上重要日程,统筹安排,认真部署,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规范公开内容。转变职能,转变工作作风,减少办事环节,规范运行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加大对大事、要事、急事、难事公开的力度,真正做到“群众关注什么,就最大限度地公开什么”,进一步加大了领导机制、工作机制、监督机制的工作力度。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的落实。
3.规范政务公开程序。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建立政务公开投诉管理制度、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4.强化政务公开考核。认真梳理了2020年以来有关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规范重点公开事项、岗位职责、服务承诺、监督渠道,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化、程序化公开推进机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对公开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内容涉及公共卫生、重要活动、卫生监督、疾病防控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二)公开形式
1、长春市朝阳区政府网
我局在“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上,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调整、规范了信息公开相关栏目,栏目展现形式更加规范,内容更加全面。发布时间的列表形式将信息清晰、完整地展现在社会公众面前,市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可以概括性地了解朝阳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情况,有针对性进行政务信息查阅。
2、公共查阅点
指定朝阳区卫生健康局党政办公室为我局公开信息集中查阅点,2020年无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
3、新闻发布会
2020年我局没有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公众未对我局的有关信息申请公开。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20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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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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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5 |
0 |
43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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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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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84 |
0 |
11 |
行政强制 |
4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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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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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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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300 |
312154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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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21 |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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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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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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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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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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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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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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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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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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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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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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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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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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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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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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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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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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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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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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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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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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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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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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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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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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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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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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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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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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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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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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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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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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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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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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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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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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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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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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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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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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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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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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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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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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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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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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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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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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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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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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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备。二是工作力量还需进一步配齐配强。
改进措施:2021年区卫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加大对卫生监督检查、疾病防控、社区卫生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关切、规范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充分利用主流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各类资源,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依法依规满足公众的民政信息需求,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