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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与营商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1    点击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与营商环境局(以下简称“政务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截止。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邮编:130102,电话:80798147。
  一、总体情况
  政务营商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制度,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和统筹。政务营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工作,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专人具体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专人专抓和常抓不懈。
  (二)规范工作流程。研究制定本单位信息公开办法及工作流程,以制度化为抓手,以信息化为牵引,持续推进政务营商局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公开效能。

  (三)全面公开信息。政务营商局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主业,依照《条例》和《长春新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指引等栏目,主动公开营商环境、诚信建设、政府采购、政策解读等领域信息63条。我局开办的“信用长春新区”和“长春新区企业服务发展中心”2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全年公开信息400余条。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务营商局紧紧跟随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的力度、深度、精度高要求的步伐,切实改进自身存在的各项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采编能力有待提高、网站及新媒体信息更新频率需进一步保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

  政务营商局将及时调整工作方式并加以改进:一是提高业务培训时效,定期开展局内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公开意识。二是提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开主渠道建设和管理水平,完善网站功能建设,政务营商局将本着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互动力和引导力建设的原则,提供更全面、更及时的服务公开和办事指引。三是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以确保群众、企业等切身利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