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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点击数:
  长春新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本报告由六部分组成,分别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且本报告中所涉及数据均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所产生的数据,无任何虚假数据。本单位地址为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办公电话:81335620。

  一、总体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卫健局领导班子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做到领导重视,人员到位。落实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全局上下齐抓共管,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2022年卫健局继续按照原有制度执行,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有序、及时发布。

  3.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完成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新区卫生健康局共处理3条已申请公开业务,均遵照标准给予申请人回复。

  4.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建设。卫健局以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为基础,发布政务信息,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使公开的内容更加丰富。按规定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交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有力地促进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5.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考核等基础工作

  积极指导卫健系统内事业单位做好政务新媒体管理与信息宣传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卫健局信息公开工作整体稳步推进,进一步促进了卫健系统政务信息的透明公开,但是对《条例》的理解不够深入。对于这两条问题,我局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改进:

  1、规范信息公开内容。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公开信息的内容、格式等,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2、强化主动意识。组织专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章要求,充分认识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定信息公开时限,落实具体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长春新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