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四季度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中韩长示范安委办字〔2023〕66号
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四季度安全风险防范,有效防控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涉险事件,按照省、市安委办《关于做好2023年四季度安全风险和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中韩示范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四季度安全形势特点
四季度面临秋冬季节转换,企业生产黄金期、消费活跃期、秋收农忙期、项目建设年度收官期“多期叠加”,安全形势严峻复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和人员密集小场所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做好燃气、建筑施工、工贸、危化、道路交通、消防、电气焊作业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推进年度安全生产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近3年四季度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38起,造成128人死亡、343人受伤。主要集中在道路运输(90.2%)、建筑施工(4.4%)、工商贸事故(1.2%)等行业领域,死亡人数分别占比71.1%、17.2%、4.7%。其中较大事故5起,造成18人死亡、9人受伤,占3年较大事故总和的55.6%。
(一)道路运输事故易发多发。秋季群众出游高峰、秋收农民出行高峰、岁末物资运输高峰交替运行,加之秋冬季雨雪冰冻、烟霾雾霾等不利因素影响,货车肇事、多车连撞等事故易发。近3年四季度全市共发生道路运输事故305起,其中较大及以上事故3起,占较大事故总数的60%,均为货车肇事,多发生在超车及路口会车过程中。典型事故:2020年10月10日,九台区一重型卸货车与一小型轿车相撞,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二)城乡火灾事故易发多发。秋冬季节,用电用气用油用火增多,火灾风险上升。电气焊违规作业、疏散通道封堵、违规安装防盗网、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等极易引发“小火亡人”甚至群死群伤事故。典型事故:2020年11月6日,双阳区一鹿业公司在建库房发生火灾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
(三)建设施工事故易发多发。四季度,房屋市政工程、道路交通工程、室内装修工程等容易因连续作业、缩减工期导致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和坍塌等事故极易发生。近3年四季度全市共发生高处坠落事故6起、死亡6人,伤害打击事故7起、死亡10人,坍塌事故3起、死亡3人。典型事故: 2020年10月24日,榆树市一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建筑业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2022年10月17日,净月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施工时发生起重伤害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汽开区一污水管网施工现场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
(四)中毒窒息事故易发多发。四季度,工矿商贸、建筑施工、市政工程、供热企业、粮食储运、污水处理、牲畜饲养等领域有限空间作业频繁,中毒窒息事故风险增加。近3年四季度全市共发生中毒窒息事故3起、死亡5人。典型事故: 2020年10月30日,农安县一垃圾处理厂在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运行维护时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2021年12月19日,德惠市一牧业公司在锅炉房隔壁房间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
(五)季节性涉险事件易发多发。比较典型的有,燃煤取暖、瓶装液化气、碳火锅等使用不当引发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用电、煤炭、柴火取暖不慎以及焚烧秸秆、野外动火引发的火灾,大风、积冰引发的坠物、倒塌伤人事件,居民燃气、瓶装液化气泄漏引发的中毒闪爆等事件,高空悬冰坠落伤人事件,冰上游玩、冒险穿行、冬泳不慎引发的坠冰淹溺事件,冰雪运动不慎引发的意外伤害事件等。
二、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安全防范
针对四季度安全形势特点,各部门和单位要以强化责任落实和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不断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压紧压实属地行业、监管责任,紧盯突出风险和关键环节,全力以赴抓好重点领域安全防范,维护示范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紧盯“时路车人”,强化道路运输安全防范。深入开展秋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在时间上,聚焦秋收时节、一早一晚、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在路段上,突出乡村交叉路口和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在车辆上,紧盯“两客一危一重一货一校一面”等重点车辆;在人员上,抓好驾驶员管理和公路沿线居民警示教育,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和农用车辆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严防恶性交通事故。
(二)紧盯“火油电气”,强化城乡消防安全防范。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突出强化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民族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仓储物流场所火灾防控。重点排查整治违规用火用油用电用气、餐饮场所液体燃料使用不规范、电气焊违规作业、电动车违规充电、违规安装防盗网、疏散通道封堵等消防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大火蔓延和小火亡人。
(三)紧盯“爆燃风险”,强化城镇燃气安全防范。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九个一律”措施,不合格气瓶一律扣押、不合格调压器一律更换、不合格橡胶软管一律更换、不合格灶具一律更换、存在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一律关停、非居民用户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一律安装、存在泄漏风险的占压隐患一律消除、“黑窝点”一律全链条溯源查处、发生责任事故一律追责问责。
(四)紧盯“三违行为”,强化建筑施工安全防范。深入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针对秋冬季项目施工特点,做到“五个严查”,即严查“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严查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重点部位安全管理;严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等节点验收流程管理;严查动火审批、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生活区火灾防范和焊接与切割制度落实;严查灵活用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现场管理。遇大风、暴雪、冻雨等极端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室外高处作业、塔吊作业,严防冒险施工。
(五)紧盯“带病运行”,强化危化企业安全防范。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秋冬季“四防”措施,扎实做好“防冻防凝、防中毒、防火、防滑”各项工作。
(六)紧盯“违章作业”,强化工贸企业安全防范。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高度关注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作业安全,严禁超负荷用电用气、违章作业、强令冒险作业、安全管理缺位。严格落实“粉6条”和“有限空间10条”。供暖期市政工程、供热企业有限空间作业频繁,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十个必须到位”要求,作业前开展教育培训,精准辨识风险,配备符合国家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的应急救援设备,履行作业审批程序;现场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实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工作流程,严禁盲目冒险作业;一旦发生中毒窒息事故,必须在佩戴符合国家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的应急救援装备、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施救。坚持典型引路,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七)紧盯“意外伤害”,强化季节性安全风险防范。突出抓好秋冬季一氧化碳中毒、大风天气高空坠物、悬冰坠落伤人、冰上游玩淹溺等意外伤害事件安全防范。同时,高度关注特种设备、商贸流通、仓储物流、粮储加工等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活动风险,以及极端天气“多发频发”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秋冬季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持续强化日常管理工作落实
(一)持续强化责任落实。各行业管理部门、监管部门、长德街道要压紧压实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制度机制,为每户企业明确监督管理责任人,确保企业无遗漏、责任全覆盖。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落细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长春市安全生产任务分工》《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明确监管执法权责清单,落实部门监管执法。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通过严管重罚,倒逼“三管三必须”在企业管理层面的落实。
(二)持续强化源头治理。各源头治理专班要持续推进用电、燃气、建筑施工、危化、道路交通、消防、电气焊作业、城市违法建设等领域源头治理。对已完成的源头治理任务进行“回头看”,持续巩固前期治理成果。拓展源头治理范畴,逐项推进社区医院、诊所、学校、培训机构、成品油流通等重点领域源头治理,着力解决根源性、瓶颈性问题。
(三)持续强化排查整改。各行业管理部门、监管部门、长德街道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培训指导,按照市应急局制定印发的各类安全检查指导手册,将隐患排查内容清单化,着力提升隐患排查质效。常态滚动排查,加大消防通道、电气焊作业、用电用气用油等易发隐患整治力度。突出工作重点,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四)持续强化宣传教育。各相关行业部门、长德街道要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人员密集场所。因时因势制定安全宣传重点内容,分层次、多角度、有针对性的对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平台,强化隐患辨识,提升群众知晓率和隐患发现能力,有效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社会监督。
(五)持续强化督导检查。区安委办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行“一案双查”,对相关责任人倒查问责。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