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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示范区国际合作和商务外事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21年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国际合作和商务外事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国际合作和商务外事局联系。(地址:长春市金汇大路1577号1919室;咨询电话:0431-81186979;邮编:130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国际合作和商务外事局按照省、市及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下简称《条例》),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增强商务工作透明度。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根据局里实际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局长挂帅、副局长把关、责任到科、落实到人”环环紧扣,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层层推动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并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信息公开范围,结合部门职责,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编制、审核、发布、更新等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门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并确定国际交流合作科为专门的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展开。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我局严格按照省、市规定的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持续加大投入力度,规范办理流程和公开内容,着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我局梳理主动公开信息台账,确保无错报、无漏报。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已经设立微信公众号,我局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并将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办事指南发布至示范区微信公众号,供企事业单位查询问询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发挥领导干部示范促学作用,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将政务公开宣传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持续提升我局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国际合作和商务外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公开范围有待扩大、公开内容有待细化等问题。对此,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力度。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扩大商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加强商务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二是继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等方面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强商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公开目录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健全信息内容采集、审核、发布机制,优化信息查询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