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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审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由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审计局联系(地址:长春市金汇大路1577号中韩大厦1111室;咨询电话:0431-81183073;邮编:130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审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本部门重点工作任务。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审计工作重点,聚焦审计权力运行,及时做好常规性的信息发布,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对照公开办下发的审计局信息发布情况检测表,及时梳理完善,依托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公开审计局履职依据、2023年度财务预决算等应公开内容。同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程序,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照相关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畅通受理渠道,回应合理诉求,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做好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2023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事宜,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问题。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我局根据工作重点,按照示范区政府网站内容设定,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把信息审核,做好公开属性认定,确保对外发布信息真实、准确、及时、权威,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四)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我局加强组织保障,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人员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障。我局积极选派工作人员参加示范区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会,对相关政策法规以及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种文件精神进行学习,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配合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规范的对外公开,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还存在着不足之处,比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知识有待提高,对相关的政策、法规及要求还不够熟练,部门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公开内容还需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2024年,我局将细化工作措施,落实政务公开责任,严格遵循政务公开要求,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信息。根据我局工作内容,合理、规范、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二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按照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做到栏目分类与公开信息相匹配,提高政务公开内容的科学性和优质性,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