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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审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关于做好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审计局联系(联系地址:长春市宽城区金汇大路1577号,咨询电话:0431-81183073;邮编:130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韩示范区管委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组织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围绕审计工作重点,聚焦审计权力运行,及时做好常规性的信息发布,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程序,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照相关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畅通受理渠道,回应合理诉求,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做好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2022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事宜,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问题。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我局根据工作重点,按照示范区政府网站内容设定,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把信息审核,做好公开属性认定,确保对外发布信息真实、准确、及时、权威。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2022年,我局依照自身权责清单和工作职责,根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设定了符合本部门要求的政务信息公开专栏,设立了机关简介、职责清单、审计制度三大项主题分类。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我局加强组织保障,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人员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还存在着不足之处,比如:部门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公开内容还需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2023年,我局将细化工作措施,落实政务公开责任,严格遵循政务公开要求,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信息。根据我局工作内容,合理、规范、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二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按照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做到栏目分类与公开信息相匹配,提高政务公开内容的科学性和优质性,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