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热线

0431-81187096 / 81187098

  政务大厅服务热线

0431-81187301

首页>中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部门>中韩示范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国资办(金融办)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由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国资办(金融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国资办(金融办)联系(地址:长春市金汇大路1577号中韩大厦1205室;咨询电话:0431-81187070;邮编:130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资办(金融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区有关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为重点,更好地发挥服务领导决策、促进工作落实、加强经验交流、提升政务公开质效的重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
  建立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科室职能及人事调整变化,适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员,明确部门分管领导及负责科室,配备专(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对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二)明确任务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部分。以建设法治、服务型机关为目标,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法治意识,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层层抓落实,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示范区门户网站作为国资办(金融办)主动公开信息的主渠道作用,主动向示范区网站推送信息30余条。同时积极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利用示范区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信息30余条。二是主动更新完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相关内容,涉及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成交公告、国有企业资产转让信息披露、国有企业资产转让成交公告等多方面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国资办(金融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超前谋划不够、内容挖掘不深、调查研究不到位。
  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信息数量偏少、质量不高、报送不及时。
  三是政策解读的质量还不够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仍需持续提升。
  下一步,国资办(金融办)将通过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拓展信息来源。及时调整各业务工作审核审批流程、办事指南等规范性流程,进一步深化学习,对照政务公开标准,确定工作标准。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工作,结合平时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
  二是及时修订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严把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和保密关。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工作和水平。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长期有人抓。
  四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由办公室全面统筹具体负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国资办(金融办)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