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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2026-05632 |
| 分 类: | 教师管理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中韩示范区文化教育和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局) |
| 成文日期: | 2026年06月03日 |
| 标 题: | 2026年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6年06月04日 |
| 索引号: | /2026-05632 | 分 类: | 教师管理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中韩示范区文化教育和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局) | 成文日期: | 2026年06月03日 |
| 标 题: | 2026年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6年06月04日 |
2026年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拟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按照《关于开展2026年吉林省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和省市职称评审工作统一部署安排,经个人报名、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委会资格复审、材料盲评、答辩评审、例会综合评议等环节,确定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现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4日起至2026年6月1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对诬告陷害、干扰职称评审工作的人员将严肃查处。
来信来访地址: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文化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431-81182522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文化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6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