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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分局联系(地址:长春市金汇大路1577号;咨询电话:0431-81186312;邮编:130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组织相关科室、人员集中学习讨论,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不断优化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逐项分工,责任落实到位,提高办事效率。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我分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主动公本部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处罚信息。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分局按照要求主动公开项目受理公示29条,拟审批公示29条,项目审批决定29条,行政处罚信息9条、行政强制信息2条以及1家企业排污许可信息。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依照法定时限,按流程及时受理、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及时公开行政审批项目、行政处罚等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理业务。定期对政府信息内容开展自查工作,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改进。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强化权力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按要求完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政府工作职责职能、便民服务事项、政策咨询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及相关政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分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上级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公开渠道不够广,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数量有待提升,三是对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不够重视。针对以上问题,我分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改进:

(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努力拓展公开渠道,为群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政府公共职能信息公开力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提高公开质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三)提高业务处置能力。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勤学理论和业务,紧密联系生态环境工作实际,不断提高业务处置能力,提高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