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韩(长春)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中韩示范区分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 索 引 号: | 11220100MB1K682838/2026-09309 |
| 分 类: | 行政权力事项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中韩示范区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6年09月16日 |
| 标 题: | 吉林嘉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6年09月16日 |
| 索引号: | 11220100MB1K682838/2026-09309 | 分 类: | 行政权力事项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中韩示范区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6年09月16日 |
| 标 题: | 吉林嘉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6年09月16日 |
吉林嘉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6年9 月 16 日-2026年 9月 17 日
联系电话:0431-81186312
通讯地址:长春市宽城区金汇大路1577号中韩大厦政务大厅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1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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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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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
吉林嘉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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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产业创新基地13#C栋厂房(东经125°28′28.008″,北纬44°5′40.009″) |
吉林嘉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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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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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吉林省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产业创新基地13#C栋厂房(东经125°28′28.008″,北纬44°5′40.009″)。租赁厂房建筑面积950m2,在厂房内安装发酵罐、搅拌罐、加热罐、水罐及产品储罐等,自建一台3t/h生物质锅炉,设计生产规模为2000t/a。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
1.项目清洗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至长德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项目废气为工艺废气和锅炉烟气,微生物发酵异味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生物质锅炉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有废原料包装物、净水器滤芯、锅炉炉灰渣及锅炉除尘器除尘灰、废布袋和生活垃圾。废原料包装物由厂房内暂存后定期外售;净水器滤芯由厂家更换回收;锅炉炉灰渣及锅炉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用作农肥;布袋除尘器除尘布袋每年由设备厂家进行维护更换和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清运。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