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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长春)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中韩示范区分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100MB1K682838/2025-12156
分  类: 行政权力事项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分局
成文日期: 2025年10月28日
标      题: 安宠贝健(长春)宠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宠物健康用品生产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31日
索引号: 11220100MB1K682838/2025-12156 分  类: 行政权力事项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分局 成文日期: 2025年10月28日
标  题: 安宠贝健(长春)宠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宠物健康用品生产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31日

安宠贝健(长春)宠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宠物健康用品生产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5年10   31 -2025年 11 月3  日

联系电话:0431-81186312

通讯地址:长春市宽城区金汇大路1577号中韩大厦政务大厅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编:130302

序号

项目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吉安宠贝健(长春)宠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宠物健康用品生产项目拟审批公示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尚德大街与德贤路交汇产业创新基地78号厂房(东经125°27′54.439″,北纬44°5′24.075″)

吉安宠贝健(长春)宠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尚德大街与德贤路交汇产业创新基地78号厂房(东经125°27′54.439″,北纬44°5′24.075″)。占地面积800㎡,总建筑面积1500㎡,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租用中韩示范区产业创新基地内78号厂房进行分区、装修,根据研发生产需要,划定各个功能单元,主要生产含有保健功能的宠物饲料添加剂及带有辅助治疗宠物的保健品。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

1.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制纯水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经柏林水务长春长德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2.项目生产过程中混合、粉碎、筛分等工序各设备每台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经收集后通过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

3.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如生活垃圾、纯水制备装置维护过程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原材料废料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处理;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收集粉尘袋装收集,定期由环卫处理;废布袋由厂商上门更换时带走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如检验废液、废试剂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初审:沐瑶  复审:孙韬  终审:杨彤
安宠贝健(长春)宠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宠物健康用品生产项目_1-4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