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长春)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中韩示范区分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 11220100MB1K682838/2025-01208 |
分 类: | 行政权力事项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2月19日 |
标 题: | 长春市祥丰塑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2月19日 |
索引号: | 11220100MB1K682838/2025-01208 | 分 类: | 行政权力事项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2月19日 |
标 题: | 长春市祥丰塑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2月19日 |
序号 |
项目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长春市祥丰塑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聚德大街1380号(亚美包装厂区4号车间)(东经125°27′17.902″,44°5′10.534″) |
长春市祥丰塑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吉林省顺鸣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聚德大街1380号(亚美包装厂区4号车间)(东经125°27′17.902″,44°5′10.534″),项目占地面积为2700m2,建筑面积为2700m2,建设一条聚丙烯涂膜料生产线,年产聚丙烯涂膜料300t。项目总投资 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8万元。 |
1.项目产生的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柏林水务长春长德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进入市政管网的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2.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经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限值;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及投料粉尘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聚丙烯涂膜料生产线产生的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定期更换,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检修中产生的废机油,由委托的第三方检修单位收集运走。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暂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