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长春)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中韩示范区分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 11220100MB1K682838/2023-37529 |
分 类: | 行政权力事项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0月12日 |
标 题: | 吉林省豫王建能科技有限公司绿色建材及智能化施工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10月12日 |
索引号: | 11220100MB1K682838/2023-37529 | 分 类: | 行政权力事项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0月12日 |
标 题: | 吉林省豫王建能科技有限公司绿色建材及智能化施工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10月12日 |
序号 |
项目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吉林省豫王建能科技有限公司绿色建材及智能化施工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 |
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内东至中韩丙二街、南至仁德路、西 至现有空地、北至现有空地(东经125°44'38",北纬43°35'64") |
吉林省豫王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吉林省衡润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位于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内东至中韩丙二街、南至仁德路、西 至现有空地、北至现有空地(东经125°44'38",北纬43°35'64"),企业拟安装防水材料生产线7条(包括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4条,高分子防水卷材生产线3条),商砼搅拌生产线2条,高性能胶凝材料生产线1条,XPS挤出发泡(CO2)板材生产线1条,涂料生产线一条。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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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产生的软化水废水和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用于厂区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和设备清洗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长德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2、项目产生的导热油路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特别排放限值;SBS 改性沥青配料环节产生的沥青烟和苯并[а]芘工艺废气,由油喷淋吸收塔、高压静电净化装置和复合式除味功能机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高分子防水卷材生产工艺产生的废气、XPS挤出发泡(CO2)板材生产线产生的工艺废气,由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大气特别排放标准限值;投料产生的粉尘废气、防水涂料车间产生的工艺废气、高性能凝胶材料生产线产生的工艺废气,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商砼搅拌生产线产生的工艺废气,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水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排放标准。 3、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加装减振垫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合格卷材定期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布袋除尘器产生的粉尘,统一收集后回收,均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废活性炭、废原辅材料包装桶、废催化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