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长春)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中韩示范区分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 11220100MB1K682838/2023-36916 |
分 类: | 行政权力事项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9月27日 |
标 题: |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地热能清洁供热建设项目(国际文教产业园)拟审批公示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9月27日 |
索引号: | 11220100MB1K682838/2023-36916 | 分 类: | 行政权力事项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9月27日 |
标 题: |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地热能清洁供热建设项目(国际文教产业园)拟审批公示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9月27日 |
序号 |
项目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地热能清洁供热建设项目(国际文教产业园) |
吉林省长春市中韩示范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国际文教产业园(东经44°9'3.125",北纬125°33'8.491") |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兴 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吉林省澎辉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吉林省长春市中韩示范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国际文教产业园(东经44°9'3.125",北纬125°33'8.491"),企业拟新建1台燃气锅炉,采用浅层地热能、中深层地热能和燃气锅炉一体系统的综合能源,为国际文教产业园园区内的厂房进行供热及制冷。项目总投资1.13亿元,环保投资300万元。
|
1、项目产生的软化水制备系统排污水和锅炉定期排污水,用于园区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长德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2、项目产生的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由21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加装减振垫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离子交换树脂统一收集由厂家回收,均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