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长春)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中韩示范区分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 11220100MB1K682838/2023-29468 |
分 类: | 行政权力事项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3月17日 |
标 题: | 安波福电气系统有限公司长隆分公司汽车线束生产项目拟审批公示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3月17日 |
索引号: | 11220100MB1K682838/2023-29468 | 分 类: | 行政权力事项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3月17日 |
标 题: | 安波福电气系统有限公司长隆分公司汽车线束生产项目拟审批公示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3月17日 |
安波福电气系统有限公司长隆分公司汽车线束生产项目拟审批公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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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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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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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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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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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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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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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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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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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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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波福电气系统有限公司长隆分公司汽车线束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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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德旺路588号(东经125°26'48.64",北纬44°5'1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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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科兆翔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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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金环境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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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吉林省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德旺路588号(东经125°26'48.64",北纬44°5'11.83"),企业拟租用现有厂房建设两条汽车线束生产线(G48、G68),建成后预计年产汽车线束产品 100 万套。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环保投资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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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市政管网排入长德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2、项目密封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特别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锡焊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过滤后的废气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标准限值;厂界内未被收集的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去除率不低于8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出本体建筑屋顶的排烟管排放,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大型饮食业标准。
3、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材料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废包装物、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外卖,均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废活性炭、废桶、废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相关规定进行收集、管理、运输及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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