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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中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部门>中韩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乡村振兴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中韩示范区民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布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间为2021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长春市宽城区金汇大路1577号中韩大厦1515室,电话:0431-8118702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示范区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着力推进本部门决策、管理、服务、执行、结果公开,以及业务重点领域公开,不断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各项工作。

(一)组织推动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民政局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提升民政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1年,民政局围绕重点业务领域,梳理信息,按时梳理政务公开台账。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2021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主动利用示范区微信公众号开展民政、残联、退役军人宣传工作。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形成定期培训,强化对办理不及时、答复不规范等内容的考核评价,确保责任落实落细精确到个人,广泛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有效地将政务公开工作置于阳光下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民政局信息公开呈现常态化、规范化趋势,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更加信息化、集约化,政务服务日渐标准化、便民化。但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条例》的学习有待进一步深化。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