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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中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部门>中韩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乡村振兴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中韩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21年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有本报告任何疑问,请与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长春市金汇大路1577号;咨询电话:0431-81188290;邮编:130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责任分工、加强工作调度、严格公开流程,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农业农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根据相关文件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将“五公开”要求全面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中,从源头上规范公文主动公开工作,确保公文“应公开尽公开”。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确保申请受理渠道和咨询电话畅通。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各项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管理工作。加强服务意识,在办理和答复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交流,了解诉求和解疑释惑,按时限答复,满足申请人信息需求,获得群众的普遍认可。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围绕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1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台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强化信息审查把关,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真实性、保密性审查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并积极参加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的培训,进一步做好评估考核工作,推动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对“五公开”的认识需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践需进一步完善健全;二是政务公开的精细化精准化程度还有待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有待提升;三是对重大政策措施的解读力度仍需加强,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解读还需形象化、通俗化。

(二)改进措施 一是全面推进“五公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定不移以更大力度推进“五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最大限度发挥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监督和制约公权力运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法治政府建设、营商环境优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贯彻执行省市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始终在制度的轨道上运行。三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合规办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效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进一步提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