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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中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韩示范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长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长府办发〔2017〕5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分局本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充分发挥网站和新媒体作用,不断丰富公开载体,有力推动了政务工作透明化。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强化政策解读和平台建设,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组织推动全局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分局为更好开展政务信息工作,建立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强化学习政府信息的操作流程,多次组织召开培训会,提高工作人员的重视程度。会议内容主要为:1.强化对《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学习,认真领会实质,严格把握要求,全面增强负责此项工作人员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的政治责任意识。2.探索拓宽渠道,加强宣传。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3.坚持把信息发布制度作为政务公开、解读政策、回应关切、正面发声的主渠道,以网站、平面媒体和微信平台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为更好推行政务公开清单制度,梳理我局认领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的清单事项,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专员负责及时报送信息,明确各科室负责报送内容;建立内容编辑、审核、流转、报送、发布等相应的工作制度,确保报送信息、发布信息内容的权威、准确、及时、安全;另外设1名政务公开监督员开展日常监督,自查自纠及时改正出现的问题,增强分局公信力执行力。

  (三)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条例》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办理流程和公开内容,着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是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公开平台,也是加强重点政府信息管理的管理平台。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定期按照上级要求,主动公开各类信息。突出效果,确保质量。分局今年持续细化优化平台建设。严格遵守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好审核程序,确保应公开的尽公开;要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制作高质量的公开信息,扩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分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在不断进行调整与提升信息的质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经自查后仍发现一些问题:网上公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不够全面;信息公开发布时效性不足;2023年,分局将继续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主要改进情况如下:

  一是我局结合近期公示情况,予以补充完善。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讲究时效性,要注重把握相关信息发布的时间节点,将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杜绝将整月的信息到月底集中发布出来。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必须常态化执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