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热线

0431-81187096 / 81187098

  政务大厅服务热线

0431-81187301

首页>中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韩示范区分局>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中韩(长春)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韩示范区分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100MB1K91563U/2022-34699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分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21日
标      题: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分局机关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22日
索引号: 11220100MB1K91563U/2022-34699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分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21日
标  题: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分局机关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22日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分局机关简介

  一、机关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辖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三)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辖区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 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指导辖区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辖区消 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五)负责辖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推动辖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负责辖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配合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辖区计量、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管理。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落实国家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相关监督检查。

  (八)负责辖区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制定和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代码、条码监管工作。

  (九)负责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参与辖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 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及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 要信息直报制度,并开展相关监督检查。

  (十)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环节监督 检查。

  (十一)负责辖区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战略,促进辖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负责辖区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开展相关监督 检查。

  (十二)负责辖区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市场监管领域宣传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政许可和备案。完善审批服务便利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四)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承担辖区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五)完成市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法制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市场监管一科、市场监管二科、市场监管三科、长德市场监管所。

  (一)办公室。负责公文、档案、保密、信访、安全、政务公开 以及其他政务和机关事务服务工作。负责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会议记录以及会务工作,并督促检查会议结果落实情况。负责应急管理指挥协调工作,组织落实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财务、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 机关党建、纪检监察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受分局领导班子和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的委托,协助大队长协调调度示范区内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持之以恒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法制科(综合协调科)。负责规范执法程序、自由裁量基准以及对综合执 法全过程的监督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督检查行为。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和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应诉以及受理调查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在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中发现的、应当依法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向公安机关移送、向其他有关机关移送的涉嫌公职人员违纪、当事人涉嫌犯罪、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管辖的案件。负责组织行政行为集体讨论并如实记录,督促检查会议结果落实情况。负责市场监管领域的综合协调和执法督察工作,组织合法性审査,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负责市场监管领域的信息宣传工作。承担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持之以恒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

  (三)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市场监管的行政审批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完善审批服务便利化措施。根据分局领导班子决定或者分管领导审批意见,撤销、撤回、吊销或者强制注销市场监管行政许可证件。协助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査处相关违法违 规案件。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持之以恒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负责“12315”网络体系建设以及投诉、举报、咨询的受理、分流、综合处理、数据汇总分析、管理、使用等工作。负责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环境评价工作,开展消 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协助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査处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持之以恒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市场监管一科。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负责对广告、直销、价格、经济合同、生产要素及市场监管登记注册行为等监督检查,打击传销和查处无照 (包括法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无证)经营行为。指导广告行业发展。依法或者按授权开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运用工作,指导商标注册延伸服务窗口做好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的培育、申报等服务工作,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分局内的“互联网+”监管工作,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建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负责制定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分局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协助分管副局长协调示范区各部门实施“互联网+监管”工作。负责移入、移出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状态工作,承担企业(不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前的现场核查。负责查办冒用身份信息登记注册的违法行为,配合行政审批办公室定期吊销“僵尸”企业营业执照。负责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整治市场经营领域乱象工作。协助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査处相关违法违规案件。承担“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的建设、干部队伍 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持之以恒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六)市场监管二科。负责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措施,按权限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査工作。配合上级承担召回缺陷产品和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査工作,参与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落实国家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相关监督检査。负责标准化规范管理和代码、条码、产品防伪监管工作,监督团体标准制定,推进企业标准化工作。协助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査处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持之以恒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七)市场监管三科。负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监管,直接监管C级和D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单位食堂,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负责特殊食品监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査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参与指挥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及调査处理。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开展相关监督检査。负责药品、疫苗、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销售的安全监管,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配合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疫苗、医疗器械、化妆品销售相关环节的监督检査工作。负责组织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和药品经营主体颁发许可证前的现场核查。协助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査处相关的违法 违规行为。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持之以恒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八)长德市场监管所。负责辖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以市场监管综合执 法队名义,查办无照(包括法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无证)经营、侵害消费者权益、虚假广告、质量计量不合格、食品质量不合格的违法违规案件以及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办的其他违法违规案件。负责辖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并组织年报。按分局规定权限承担相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落实信用监管措施。负责辖区市场秩序监管。依法监管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以及广告经营活动。负责受理辖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与经营者发生消费争议的投诉。负责辖区A级和B级食品经营主体(不含单位食堂)的日常监督检查。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销售行为证照是否齐全以及是否建立进销货登记、记录情况的监督检査。协助配合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和药品经营主体颁发许可证前的现场核查工作。负责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移出经营异常状态或者经营异常名录前的现场核查。负责辖区市场价格和计量的监督检查。配合辖区质量安全监管,及时处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配合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按分局部署协同有关科室排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协同有关科室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落实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宣传、统计工作责任。落实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持之以恒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联系方式:

  负责人:曲晶

  办公室电话:0431-81180132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130000

  办公地址:市监局机关简介办公地址改成长春市金汇大路15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