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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长春)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中韩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2026-11310
分  类: 就业信息服务 ;  公告
发文机关: 中韩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局)
成文日期: 2026年11月03日
标      题: 关于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招用重点群体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合格企业及人员的公示
发文字号: 无
发布日期: 2026年11月03日
索引号: /2026-11310 分  类: 就业信息服务 ;  公告
发文机关: 中韩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局) 成文日期: 2026年11月03日
标  题: 关于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招用重点群体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合格企业及人员的公示
发文字号: 无 发布日期: 2026年11月03日

关于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招用 

重点群体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合格企业及人员的公示 

(2026年中韩示范区第二批次) 

    

  按照《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吉人社联〔2025〕89号)、《关于做好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6〕48号)等文件要求,经受理审核,现将中韩示范区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招用重点群体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合格企业及人员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举报电话:0431-81180109。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1月3日

关于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招用重点群体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合格企业及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