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长春)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中韩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 /2023-33917 |
分 类: |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就业信息服务 ; 公告;其他 |
发文机关: |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8月07日 |
标 题: | 《就业创业证》遗失补发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8月16日 |
索引号: | /2023-33917 | 分 类: |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就业信息服务 ; 公告;其他 |
发文机关: |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8月07日 |
标 题: | 《就业创业证》遗失补发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8月16日 |
《就业创业证》遗失补发
一、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二、设定依据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
2.《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
3.《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
四、办结时限
承诺:1个工作日
五、受理条件
有补办《就业创业证》需求的劳动者
六、申请材料
《居民身份证》原件
七、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到承办机构提出申请。
2.审核。工作人员核对身份,并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九、 办理地址
宽城区102国道1094号长德环卫基地一楼长德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十、办理电话
0431-81187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