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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中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部门>中韩示范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汇总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长春市金汇大路1577号;咨询电话:0431-81186950;邮编:130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市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韩示范区管委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一)组织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发布主动公开信息,完善并更新了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保质保量的完成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坚持以“应公开、尽公开”为公开原则,结合城市管理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动相关政务信息向公众主动公示。公开信息内容、数量比往年有较大幅度提高。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我局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答复,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程序,由专人负责协调有关处室进行答复,责任处室主动与申请人沟通联系,了解申请人具体需求,做好解释说明,并按照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做出答复。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及时向公众发布城市管理工作中各种业务信息,提高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知晓度,体现为民服务宗旨。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2023年我局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组织各业务科室党员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专题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务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二是缺少专门人员从事政务公开工作,面对政务公开较大的工作量,存在人手不足的问题。
  对上述问题,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的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公开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公众关注的信息。二是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范围、职责,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