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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发布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zwgk.changchun.gov.cn/zcbm/szsj/ndbg/)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邮编:130000;电话:0431-88779127;传真:0431-88779128;邮箱:ccszsj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责任处室及分工,并根据我局实际制定了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和方案。组织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专题培训。

我局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主要依托于局官方网站、政府多媒体平台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对外宣传相关政策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局官方网站公开发布信息461条,其中发布9条概况类信息,433条政务动态信息,19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公开目录发布19条信息。政府多媒体平台采用7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部门主动公开的意识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需要不断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一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根本遵循,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我局的重要工作内容认真抓好落实,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机制,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原则及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