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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国资委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ccgzw.changchu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环城路3066号长春市政府第二办公区710房间;邮编:130022;电话(传真):0431-88777967;电子邮箱:ccgzw1109@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国资国企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党国家、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加强和规范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2021年我委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2条,包含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类、业务类信息等,既展现国资工作,也宣扬企业文化,以及上级精神和各地国资管理经验。我委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表格下载和直接发送等服务。全年共有4682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务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579人次,市长公开电话受理201件,现场接待375人次,完成市信访局网络交办12件次,对非我委监管企业退休职工出具独生子女奖励证明192份,回复省委书记网民留言2件,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突出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抓手,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流程,明确国资出资人监管事项,进一步抓实《条例》各项要求落地,主动、及时、准确公开国资系统各项法规政策,及时将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公开,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有:一是根据《条例》相关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和实践操作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公开的标准化、精细化、精准化有待持续深化提高。

  为此,我委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对标对表政务公开办有关要求,重点增强网站的政务信息公开和互动交流功能,最大限度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能,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有效结合。通过监督电话、网上信箱等途径,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