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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情况、增强工作透明度情况、主动工作情况和2023年咨询情况统计。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

一、总体情况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直属长春市人民政府的正局级事业单位,机关内部设办公室、人事处、归集处(稽查处)、提取处、会计处、信息处、法规处、稽核处八个处室及机关党委,下设贷款经办中心、综合服务中心、朝阳、南关、经开、绿园、高新、铁路八个分中心及双阳、九台、德惠、农安、榆树、吉林、四平、通化、白城、图们、公主岭、白山、松原、梅河口14个分理处。中心机关办公地址:南关区芳草街1177号;邮编:130022;客服电话:0431-12329;传真:0431-89216913;网站地址:http://zfgjj.changchun.gov.cn/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中心发布公示公告、工作动态351条,其中住房公积金日常管理工作动态221条,政策法规信息7条,政策解读专题信息9条。发布新闻转载31条,征求意见建议4条,发布计划总结类信息10条,发布人事任免信息11条,发布财政预决算、规划计划、招标采购等其他信息24条。

中心按照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每年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后的文件名称、文件字号和现有效力情况按规定在网站公示。此外,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事项清单、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等法制信息一并在网站公示,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各项权利。

全年发布政策类文件7条,其中管委会文件5条,管理中心文件2条。具体情况如下:

2023-01-13 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

2023-06-20 发布《关于对长春市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进行调整的通知》;

2023-09-05 发布《长春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

2023-09-15 发布《关于调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2023-09-15 发布《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23-09-28 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

2023-11-10 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政策的通知》;

以上政策类文件全部配有PDF版政策原文下载链接和政策解读链接,方便群众查阅。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中心按年公示上一年度《长春地区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主动公示上一年度《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并在第一季度公示《资金监管工作计划》、第二季度公示《资金监管推进措施》、第三季度公示《资金监管推进情况》、第四季度公示《资金监管工作总结》,确保资金运行阳光公开、安全有序,保障公积金缴存职工各项知情权。

(二)完善公开机制,加大线上服务力度,增强工作透明度

一是充分利用“互联网+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提升政务服务。截至2023年底,中心微信公众号累计关注量45.86万个,手机客户端累计注册量40.41万个。公积金归集网厅受理业务36.21万笔,网厅开通率98%;手机app受理公积金提取业务6.03万笔,同比增长55.33%。各渠道累计发布、更新、维护各类信息953条,推送微信公众号285条。

二是利用公积金热线搭建政务沟通桥梁。2023年,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共接入电话57.59万个,其中自助语音服务电话23.84万个,转人工语音电话33.75万个,人工接通量27.31万个。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在线解答接入会话总量5.95万条,会话转人工率34.46%,人工受理率100%,满意度97.10%;系统受理职工疑难、投诉、建议问题1322件;回复主任信箱及各渠道留言4624个。

三是加强网站规范化建设。及时回复广大市民的网站留言,提高服务质量,2023年回复网站留言共计2524条,平均办理时间1天,中心网站日均访问量近13.5万次。2023年向长春市政府信息报送系统报送信息122条,全部被采用。安全在重要时间节点做好网站值班值守工作,全年无政务公开相关责任事故发生。

(三)2023年咨询情况统计

2023年,中心网站互动交流咨询人数2690人次;微信公众号咨询人数1.56万人次,手机客户端咨询人数3.16万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9

1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

2023年因工作安排、人员调整等客观原因,未组织本部门政务公开知识学习与培训,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法规的会前学法制度执行有所欠缺。

已改进的情况:

2022年度受疫情影响,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略有滞后。2023年已全面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示,全部采购信息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举报投诉情况:2023年受理转办12345市长热线投诉举报意见建议3193条,人民网留言21条,省委、市委书记留言2条,《互联网+督察》留言4条,国务院督察留言3条,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10条,共办理信访案件20件,制作了《信访档案》,满意率均达100%,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各项投诉举报意见建议反馈率100%,满意率和总体排名多次名列前茅;

2、信息公开收费情况:2023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3、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中心设有政务公开领导小组1个,兼职工作人员1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兼职1人,公开查阅网点5个,政府公开专项经费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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