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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1-2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长春市人民政府的正局级事业单位,机关内部设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归集处(稽查处)、提取处、会计处、信息处、法规处、稽核处九个处室,下设贷款经办中心、客户服务中心、朝阳、南关、经开、绿园、高新、铁路八个分中心及双阳、九台、德惠、农安、榆树、吉林、四平、通化、白城、图们十个分理处。中心地址:南关区芳草街1177号;邮编:130022;电话:89216989;传真:89216913;电子邮箱:ccszfgjj@163.com,网站地址:www.cczfgjj.gov.cn。

一、概述

  2015年中心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建立常态机制,实施“阳光政务”,始终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软环境建设和行风建设,以全心全意服务缴存单位和职工为宗旨,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中心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心办公室牵头、法规处、机关党委、客户服务中心协同,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制度化、常态化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

(二)完善公开机制,强化督促检查。

  一是认真执行《关于事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办法(试行)》和《事务公开工作规程》,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奖惩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监督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用制度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完善12329咨询热线电话服务功能,提高接线人员对住房公积金新业务掌握的熟练程度,答疑解难,更大范围、更加深入的为职工服务,12329接听率达今年达到了81%;三是继续改版升级网站服务,加大为民服务质量和住房公积金宣传力度。

(三)全面及时公开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

  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的原则,全面及时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切实保障广大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方便职工办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一是坚持及时主动公开,凡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和中心制定的涉及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切身利益的规定,都在网站或媒体及时主动公开。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坚持网上公开的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和工作人员作客广播直播节目接听热线、解答问题等方式,广泛全面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开展“一站式”办公大厅服务,在大厅内设立宣传板、咨询台;抓好客户服务中心,提高12329咨询热线效率,拓宽信息发布渠道。三是全面公开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做到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一律予以依法公开,向社会公开管理职能、业务范围、岗位职责、审批事项、办事流程、完成时限、工作规范、行为准则、服务承诺、违诺责任追究及监督电话等,极大的方便了职工办理各项业务。

二、主动工作情况

  (一) 2015年主动公开信息:网站公布信息202条,制发规范性文件10件;

  (二) 回应解读情况: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

  (三) 依申请公开情况:0;

  (四) 行政投诉、复议、诉讼情况:0;

  (五)举报投诉数量:213件按时按要求办结;

  (六)信息公开收费:无;

  (七)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一个,专职1人,兼职3人,公开查阅网点1个,政府公开专项经费0;

  (八)工作人员及培训情况:中心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3人,全年举办业务培训1次,参加培训人员累计20人次。

三、咨询情况统计

  网上咨询数 人次 3938人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29000人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84636人

  网站专栏访问量 人次 536.02万人

四、主要问题及改进

  一是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知度不够,需进一步加强宣传;二是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三是随着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越来越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