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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3-22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住房公积金网站www.cczfgj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同志街698号;邮编:130061;电话:88980025;传真:88980012;电子邮箱:ccgjj@163.com)(该地址、电话等信息已变更,请参考最新的报告内容)。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中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们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机制,推进了“阳光政务”,促进了公积金的软环境建设和政行风建设,推动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中心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这一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一把手 ”负总责,分管领导对管辖范围负直接责任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了层层负责的领导机制。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机关党委、稽核监督处、信息处等部门共同负责这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并确定了具体工作人员,把责任落实到人。

(二)健全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保障机制

  我们从制度建设入手,制定了《关于事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办法(试行)》和《事务公开工作规程》,以处室、分中心为单位,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按制度办事,工作有章可循,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机制。

  1、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2、按规定建立了主动公开制度。凡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和中心制定的规定,以及涉及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都在网站或媒体主动公开。

  3、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奖惩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监督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并把事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工作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4、为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一站式”服务大厅的管理工作,修订了《关于“一站式”服务规范化管理的暂行规定》,坚持《咨询值班制度》,设立了公积金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三)坚持依法公开,不断增强公积金管理工作透明度

  我们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的原则,全面及时的公开公积金管理信息。主要公开方式:一是通过中心网站及时发布信息;二是召开新闻发布会或记者招待会;三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做宣传报道,接听广播热线;四是在服务大厅设置公示板、公开栏、电子触摸屏;五是设立咨询台,现场为职工解难答疑;六是在中心网站及时答复职工的建议、意见。通过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开了管理职能、业务范围、岗位职责、审批事项、办事流程、完成时限、工作规范、行为准则、服务承诺、违诺责任追究及监督电话等,方便了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保障了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加了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心公布了《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08年计划执行情况和2009年计划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外来武功人员租赁房屋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暂行)》、中心政府机构和人事及重大决定草案等信息。编制了《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并报政府事务公开领导小组备案,在长春住房公积金网站上向社会公开,网站下设多个信息公开专栏。 200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42条。通过网站公布1715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57条,机构调整及人员变动信息数2,其他信息1638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发布重要信息27条,回答记者提问7个。

三、咨询情况

  2009年共有6.65万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其中现场咨询3.2万人次,占48%,电话咨询3.3万人次左右,占49.6%,网上咨询1,518人次,占2.3%。

四、工作人员情况

  中心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4人。

五、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年度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6.83万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15万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3.2万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3.3万

  网站专栏访问量 人次 78.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