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100013831313R/2021-03206 |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应急管理局 |
| 成文日期: | 2021年03月02日 |
| 标 题: | 关于做好“两会”期间危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长应急〔2021〕25号 |
| 发布日期: | 2021年03月02日 |
| 索引号: | 11220100013831313R/2021-03206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3月02日 |
| 标 题: | 关于做好“两会”期间危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长应急〔2021〕25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3月02日 |
关于做好“两会”期间危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长应急〔2021〕25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两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吴靖平副省长的指示精神、全省安全防范工作调度视频会和“两会”期间全市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要求,确保“两会”期间危化企业安全生产,现提出相关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1.复产复工。对复产复工企业严格把关,督促企业严格制定并执行复工方案。
2.再动员再部署。要在前期部署的基础上,召开危化企业专门会议,对本地区两会期间危化品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3月3日下班前将开会部署情况报市局。
3.按照《全省化工(危化品)企业安全大整治行动方案》开展行动。制定《安全大整治督查检查手册》(应包括检查人员、检查时间、专家人员、检查内容、检查企业名称等),采取“干部+专家”模式,按照企业上报的《问题隐患清单》《问题隐患整改施工图》,对重大危险源企业、正在复产复工企业安全大整治落实情况,逐一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对涉毒化工(危化品)企业特别是纤维制造企业要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并建立《督查检查企业问题隐患清单》和督查检查人员名单(备查),督促相关企业认真整改问题隐患。各地还要结合安全大整治工作,建立本地区涉及剧毒企业、高毒企业清单,明确涉及剧毒、高毒物质名称、产能(使用量)、储存量及场所、设置的安全设施等,并于3月14日前报市局。
4.包企驻企。要对辖区重大危险源企业施行包企驻企,分管危化局长、科长及相关工作人员全员参与,确保每一户重大危险源企业都有人驻企。驻企人要紧盯企业生产、工艺、流程、设备等,对照《化工(危化品)、医药企业重点检查事项清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决不是坐坐办公室、聊聊天、喝茶水。3月3日前上报市局包企驻企人员名单。
5.推动企业包保责任制落实。按照应急部《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抓紧推动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有关信息完成填报工作。
6.用好预警系统。要用好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处置各类报警信息,督促企业及时上报安全承诺。
7.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督导检查、烟花爆竹旺季等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确保3月底完成整改。
8.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重大危险源和危化生产企业制定两会期间值班表,3月3日报属地应急局,属地报市局。
长春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