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春市卫生计生委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长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前言,概述,主要工作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附表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前言
工作机构:长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方式:电话 84692027
电子邮箱ccswjwzwgk@163.com
二、概述
本报告由前言,概述,主要工作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附表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hfpccc.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卫生计生委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281号,邮编:130033,电话:84692027,电子邮箱:ccswjwzwgk@163.com。
三、主要工作情况
2017年,市卫计委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规定要求,通过网站、报纸、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介等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1.网站建设步伐加快。2015年11月,长春市卫生计生委新网站试运行以来,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加强规范管理,完善板块设置,充实相关内容,提高栏目质量,为市民提供更多便捷服务。全年更新信息400余条,及时通过网络向市民公开了我委主要工作和政策信息。
2.公开渠道逐渐拓展。一是不断完善门户网站栏目内容,新增“预决算公开”等栏目,加强了各项工作主动公开的力度。二是通过报纸、电视、做客民生直播间等传统渠道,及时发布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应广泛知晓的卫生计生信息。三是充分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热点舆情和网络热点舆情,对微博、微信流传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H7N9疫情传播”等不实信息及时澄清。
3.内容透明贴近民生。我委紧紧围绕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公布力度,使市民更便于查看。二是定期公开我委年度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对因公出国、三公经费的情况予以公开。三是加强了对新农合政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切实贴近百姓生活领域的服务信息的公开。
四、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应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围绕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重点、群众关注的热点,推进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各个方面的信息需求。
二是不断推动基层工作进展。充分发挥好省直部门的指导作用,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政府信息工作的督促,发挥好表率、带头作用,带动本系统本行业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
三是继续做好业务培训。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培训,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法规政策、有关知识,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
五、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
六、附加数据表格。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7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68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数 |
件 |
4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2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84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8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5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55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90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8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6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8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8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8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8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九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190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