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2010年度长春市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1-01-05    点击数:

  长春市统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根据《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的通知》要求,长春市统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有关精神以及省政府公开协调办《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察调研的通知》要求, 认真对市统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的主要内容

  (一)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市统计局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了《长春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长春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为指南和目录)。指南中明确了我局主动公开的范围及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同时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方式、程序等。目录中包括了单位简介、部门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部门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及实施情况等多项对外公开内容。我局还依托省政府信息发布系统平台,公布财政信息、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

  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有:1、通过电子信息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为更好地提供优质统计服务,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抓好三个方面:一是注重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公布经济社会主要统计数据、统计信息和统计调研分析报告等各类重要政务信息。二是注重强化网上办事功能,加强网站服务窗口与省统计局各业务系统应用支撑之间的有机结合,实现部分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数据与国家统计局之间的联网直报。三是注重了解群众对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需求,及时了解群众对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需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我局注重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最新的统计数据等相关统计信息,并邀请记者采访报道和提供报道稿件。在长春日报、新文化报、东亚新闻、长春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刊登和播放统计数据和信息,受到了社会热烈反响。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我局始终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尽最大限度地把档案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除信息网站上公布之外,需要查阅相关的数据材料依据可以直接到档案馆进行查阅,历年《统计年鉴》都有存档,非常方便社会群众进行查阅。

  (二)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长春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局领导为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通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塑造单位形象,并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由于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力的推进。

  一是完成《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按时上报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时在市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和《长春市统计信息网》公开发布。二是完成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申请表的制定。根据统计系统实际情况,精心制定了《长春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长春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基本流程》。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根据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我局制定并完善了《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四是对2010年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梳理,为下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基础。

  2、规范服务,程序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专人负责、专人管理。通过任务层层分解,并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各科室具体落实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填报,并由科室负责人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并报经分管领导复审后,提交我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进行复核,再面向社会公布。对公开的信息按照“谁产生、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不涉密信息面向社会主动公开。

  综上所述,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指标体系的具体要求,安排专人负责, 逐一对照检查和打分,我局政府信息工作自评得分100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公布了办公时间、地址、受理程序等。

  (四)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

  2010年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整体上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管理维护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二是创新工作思路,加大网站维护投入,完善工作平台建设。三是进一步健全机制,强化纪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科室和个人将追究责任。四是继续做好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和发布工作。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人民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下一阶段,统计局将以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为契机,以“信息自动化”建设为载体,完善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逐步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查询及网上监督等便民服务。同时,将加强与省统计局和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之间的联系,加强沟通,寻求工作指导;严格按照省的部署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主动提交公开信息资料,为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台阶、上档次做出新贡献。

 

  

长春市统计局

201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