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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 履职依据

关于聘用中国公民从事辅助工作手续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可以通过外事服务单位聘用中国公民从事辅助工作。  

  外国驻京新闻机构和外国常驻记者在北京聘用中国公民,应通过北京外交人员服务局进行。北京市以外地区的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常驻记者聘用中国公民,应通过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指定的外事服务单位进行。  

  北京外交人员服务局、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指定的外事服务单位负责受理外国短期采访记者在当地聘用中国公民的申请。  

  受聘中国公民凭外事服务单位颁发的雇员证协助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报道工作,工作中应随身携带,主动出示。  

  受聘的中国公民不具记者身份,不得单独从事采访报道,只能为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做采访辅助工作,如拍照、摄像或者整理资料等工作。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应当根据北京外交人员服务局、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指定的外事服务单位的要求,每半年向其核报一次聘用中国公民的情况。  

(一)外国驻京记者请与北京外交人员人事服务公司等部门联系。  

  北京外交人员人事服务公司下属4个业务部,分别对应不同的国家、地区和机构。其中一、二、三部负责外国驻京新闻机构。具体如下:  

  第一业务部:美国、英国媒体  

  地址:北京光华路44号  

  电话:010-65042674、6504269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第二业务部:  

  地址:北京光华路44号  

  一办:日本媒体  

  电话:010-65042672、65324332  

  二办:挪威、斯洛文尼亚、前南国家、新加坡、西班牙、爱尔兰、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媒体  

  电话:010-65042702、6502581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第三业务部:  

  地址:北京三里屯西六街3号  

  一办:意大利、匈牙利、葡萄牙、韩国媒体  

  电话:010-64638373、64638213  

  二办:德国、瑞士、荷兰媒体  

  电话:010-64638418、6467182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外国驻沪记者请向上海市外国机构服务处咨询。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65号国际贵都办公楼603室  

  电话:021-62483490,62483493,6248347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外国驻渝记者请向重庆市外国机构服务处咨询。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四新路33号  

  电话:023-63006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四)外国驻穗记者请向广东省外国机构服务处咨询。  

  地址:广州市沙面三街2号  

  电话:020-8121849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五)外国驻沈记者请向辽宁省外国机构服务处咨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十三纬路34号  

  电话:024-2323682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