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100726259898U/2021-11233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城市管理 ; 公告;其他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08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08日 |
索引号: | 11220100726259898U/2021-11233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城市管理 ; 公告;其他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08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08日 |
长春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将我局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序号一(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部分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不够深刻。在谈话中发现,一些领导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还不够深入,理解还不够透彻,对习近平总书记“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推进”的环保“四治”要求落实得还不够到位,面对督察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的一些难点任务,还不同程度上存在着麻痹思想、畏难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战全胜的信心、决心还不足。个别领导干部认为近年来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对本地生态环境现状盲目乐观,对生态环保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认识还不够充分,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上紧下松”的现象。
整改目标: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落实情况:
1、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领导干部生态环保意识。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关工作。
2、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再排查和再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的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非正规垃圾点排查工作检查方案》。各县市区对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靠前指挥,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了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和如期完成。
3、先后印发《关于开展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资质审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出土工地管理、加强消纳场管理、加大建筑垃圾管理的监督执法力度等,从而实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化、产业化,管理规范化目标。
整改任务序号一(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部分执法权限划分不清,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应由城市管理部门行使,但督察发现,长春市仍存在执法权限划分不清的问题。河长制责任落实不到位,经查阅长春市2019年度各级河长巡河统计资料,饮马河部分支流、支沟基层河长存在巡河不到位、不及时、记录不规范现象,二道区、经开区乡级河长巡河次数仅为规定次数的49%和52%,德惠市村级河长巡河次数比规定要求少912次。
整改目标:完成涉及我局的执法权限划分工作。
落实情况:
根据《中共长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行政执法相关职责的通知》(长委编〔2021〕7号),我局负责城市建成区内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受理城市建成区内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等行政执法相关的信访举报。
整改任务序号二(一):部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督察组对省级督察指出长春市部分生活垃圾处理场积存渗滤液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了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整改进展缓慢,仍有大量垃圾渗滤液积存。农安县垃圾处理场原有积存渗滤液3万m3,目前仍积存约2.4万m3,按照整改方案时限于2020年底前完成积存渗滤液处理的难度较大。九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也仍积存垃圾渗滤量约1.5万m3。二是垃圾渗滤液处理效果不佳。农安县、九台区、双阳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都存在垃圾浓缩液处理后,回灌造成污染物累积后续处理难度增大的问题。三是基础设施不完善,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农安县垃圾填埋场截洪沟未建成,填埋场未全部覆盖,大量雨水混合液积存,中转垃圾临时堆场露天分送,未建有防护设施,已堆存大量垃圾,垃圾分选设施未运行。双阳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截洪沟工程仍待完善,填埋场覆盖工程尚未完工,垃圾渗滤液收集系统未建成。九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临时储池储存垃圾渗滤液处理后污水,但未建设防雨设施,雨季会增加转运水量,并存在溢流进入地表水体的风险。
整改目标:强化整改,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齐抓共管,持续保持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深入落实河长制,强化基层河长责任;加快河道侵占及面源污染治理;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整治雨季溢流问题;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建立完善污水收集池转运台账,强化系统管理;加大入河排污口治理力度;加快劣五类水体治理等工程建设;推进污水排入管网许可;规范饮马河流域畜禽粪污处理;确保垃圾渗滤液彻底处理完毕。切实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反弹。
落实情况:
1、按照《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农安县已经完成积存渗滤液整改任务的整改工作,并于2020年11月10日至11月19日在农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和反馈。目前已经销号。
2、按照《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双阳区已经完成了双阳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整改任务的整改工作,并于2020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在双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和反馈。目前已经销号。
3、按照《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九台区已经完成积存渗滤液整改任务的整改工作,并于2020年11月10日通过省住建厅领导和专家组的现场验收,并于2020年11月16日将销号材料上报给省住建厅。目前已经销号。
整改任务序号二(四):标本兼治还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整改工作“就事论事”,研究不够深入透彻,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从关键点切入破解难题的办法还不多,没有“举一反三”针对同类问题全面排查或排查不够全面深入,在将整改过程中一些好的做法固化为长效机制方面也不到位,导致部分整改工作“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没有推动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比如,此前三轮督察交办长春市的群众投诉举报案件中,餐饮油烟、噪声问题占比均在60%以上。长春市虽然基本完成了举报案件反映点位的整改工作,但在针对此类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全面排查、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做得不够到位,此次督察“回头看”期间交办长春市的群众投诉举报案件中,餐饮油烟、噪声问题占比高达65%,仍呈此起彼伏之势。
整改目标:完善长效机制,解决餐饮油烟、噪声扰民问题,提升市民满意度。
落实情况:
1、目前已经制定并下发《长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管辖的规定》,同时已与市生态环境局就“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行政执法相关职责事项目录”进行了确认。
2、一是解决投诉,即知即改。充分发挥“城管服务热线”和“一网两微”作用,完善建立接收、交办、督办、考核工作流程,督导各区城管执法部门解决市民关切问题。
二是加大宣传,强化责任。各区城管执法部门对城区餐饮业进行走访宣传,向餐饮商户宣讲油烟污染治理的意义,按要求安装餐饮油烟净化装置,引导商户强化主体责任,提升环保经营理念。
自职能划转我局以来,全市共受理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举报3389件,已解决3258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073份,已解决2460件,发放餐饮单位油烟污染治理宣传单32329份,建立排查台账19478个,出动执法人员46855人次;本月持续开展露天烧烤清理工作,本月共清理取缔露天烧烤1136处。
整改任务序号三(三):部分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扬尘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督察发现,绿园区长春市润德商砼有限公司、绿园区吉林省顺发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朝阳区金鼎混凝土有限公司、长春新区吉林省龙升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德惠市吉林省永春建材制品有限公司等5家商砼混凝土搅拌站基本未落实扬尘防控措施,造成商砼站附近道路雨天泥泞,晴天扬尘,环境恶劣。德惠市砖场、砂场、商砼等建材生产加工场所、物料存储、道路运输等环节扬尘管控措施严重缺失,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目标:加强运输监管,确保运输过程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落实情况:
1、已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全市春季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全市环卫系统开展春季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2、已于3月22日和4月9日分别印发了《长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长春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对建筑垃圾消纳场等进行检查的通知》,市级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联合督导组,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截至2021年10月8日,全市共查处违规工地101处,暂扣违规运输建筑垃圾车辆1742台(次),批评教育轻微违规行为1595台(次),立案处罚858起,罚款金额459.9万元。
整改任务序号三(四):部分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仍需加强。个别地区、个别乡镇还存在着垃圾、畜禽粪便随意堆放的问题,如农安县农安镇、德惠市苇子沟街道、九台区兴隆街道办事处等,人居环境还有较大的改善空间。
整改目标:进一步完善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落实情况:
市城市管理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的指导意见》,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目前,长春市(包含长春市本级五城区、五开发区以及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九台区、双阳区、公主岭市六个县(市)区)我市农村已建成生活垃圾转运站179座,覆盖乡镇(街道)141个,行政村2054个,自然屯13455个,农村人口438.5万人。共配备垃圾桶38万个、垃圾箱1.6万个、8657台环卫车辆。116处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已全部整治完成,并完成国家非正规垃圾点信息平台销号程序。主城区周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建立,村屯覆盖率达到100%;榆树、德惠、农安、九台、双阳五市(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覆盖99%以上的行政村。
以上整改情况面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长春市城市管理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8日-2021年11月14日,共计7天。
电话:0431-85292384
来信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477号长春市城市管理局
长春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