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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4    点击数:
 长春市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长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精神,由长春市审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在长春市审计局网站(http://sjj.changchu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发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审计局联系。(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2246号,邮编:130011,传真电话:0431-8854210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审计领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法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截至202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依申请公开及答复等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一)主动公开方面

依法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22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2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发布审计动态137条,各类通知公告11条,党政信息95条,时政要闻81条,各类法规文件20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8条(含解读回应、审计学会、内审工作、年度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等),人事动态20条,财务预决算2条,开展互动交流16条,征集调查1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6条。公开途径主要为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长春市审计局门户网站。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需求,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有关记录保存备查。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时完成本市审计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分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5个栏目,其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又分为7个子栏目。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强化网站专栏建设和管理。按照国办、省、市部署要求,完成了我局网站的调整优化改造工作,通过网站结构、栏目设置和视觉效果等方面的改造优化,突出服务便民,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一体化网上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严格落实各处(室)责任分工,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数据处负责网站的日常维护和技术保障,各业务处负责拟公开信息的上报整理,各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信息更新及网站维护等工作。同时,在年度处室综合考核中明确,如有未按政务公开责任分工和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更新,并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情况,给予扣除基本分处理,切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

(六)学习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方面

依托LED、政府网站等载体,对《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宣传和解读。结合“大培训”活动,组织开展《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完善《长春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数

现有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主观能动性需进一步加强,需及时按规定公开法定事项,同时做好信息公开服务,广泛关注社会关切,依法提供相关内容。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新条例和规定的各项要求,认真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与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真正做到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方面。在局政务网站公开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等内容。

(二)加强用权公开方面。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更新完善了“权责清单”等栏目;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要求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信息。

(三)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方面。本年度未承办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

(四)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长春市审计局

202313日

 

长春市审计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