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长春市审计局关于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31    点击数:

市政府: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结合《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意见》,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日程,构建审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体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狠抓工作落实,推进了审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为审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全年共完成审计及审计调查项目113项。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9起,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现将一年来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依法行政,在履行审计职能上取得新成效

  1.深化预算执行审计,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坚持“揭示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以财政审计为主导,持续关注政府预算体系和结构,2016年组织对市本级多个重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审计,以促进规范预算管理,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8月底,我局认真汇总形成了2015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并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汇报,得到了充分肯定。

  2.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权力正确行使、规范运用。

  认真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加大对权力集中部门和资金、资源密集领域领导干部的审计力度,坚持离任审计和任期审计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提高任中审计比重。着力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客观公正作出评价,依法依规界定责任,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2016年,根据年初计划,对12名领导干部开展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39名领导干部开展任前经济责任审计。按照省审计厅安排,对17名领导干部开展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各县(市、区)审计局局长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已上报相关部门。

  3.深化投资审计,促进节约财政资金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2016年组织对部分重大投资项目等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在全面摸清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工程管理及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重点查处转移、挤占挪用建设资金及工程造价不实等问题,核减项目投资额1.1亿元,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和有关政策的落实。

  4.继续实施民生审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围绕省厅统一组织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扶贫资金、就业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引导资金等开展审计监督,重点关注政策执行、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和效益效果等情况。在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项目审计中,以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为主线,以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项目和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为重点,揭示了当前住房保障工作中存在的6大类12个问题,同时向纪检部门移送案件线索4起,目前,有1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给予行政警告,3人被诫勉谈话,4人被提醒谈话,1人被调离原工作岗位。在就业专项资金、扶贫资金等民生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从细微处查找,揭露相关资金在分配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在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引导资金的审计调查中,我局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高位统筹,整合资源,明确了审计目标,确定了审计范围、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和审计重点,并进行了详细的工作分工,做到任务到组、责任到人,确保了项目的高效顺利完成。通过审计,揭露了制度设计上存在的瑕疵及部分引导资金在项目申报、审批、管理使用、内控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审计整改

  我局立足于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促进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推进整改落实,建立整改检查机制。2016年我局认真开展审计回访和整改跟踪工作,落实专人对整改效果进行跟踪管理和检查,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汇报。

  二是坚持及时整改,提高整改效率。在日常审计工作中,立足于提高审计整改的时效性,坚持边审计边督促整改,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便于及时整改的,及时要求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

  三是加强多部门协作,建立整改协作机制。对于发现的不属于审计机关职权范围或者审计机关是非处罚主体的有关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检察等国家机关或者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移送,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整改协作机制,形成整体全力。

  四是通过审计结果公告,促进审计整改。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列示存在的问题和相关整改情况,实现社会公众的知情与监督。

  三、加强队伍建设,锻造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1.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审计队伍素质。

  通过思想政治、理想信念教育,促进审计人员不断用先进的理念武装头脑,从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并转化为推进工作发展的动力。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以“请进来、走出去”为主要方式,对审计人员进行政治经济形势、法律法规、计算机审计等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上半年,在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仍选派了4名年轻干部参加了审计署的业务培训班,其中2名学习会计基础理论,1名学习计算机中级,1名以边学边干的方式学习大数据审计。同时,组织全体业务人员选择相关课题积极报名参加审计署举办的网络专题培训班,大力支持和鼓励审计人员进行自学。另一方面自行组织全市审计干部开展内容丰富的培训活动。年初,组织全市60多名审计干部在南京审计学院开展了为期10天的审计业务实务集中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到审计工作多个方面,包括国家审计前沿理论与实务、审计大案要案解析、审计技术方法与质量控制、审计文书撰写等,理论性、实践性、针对性较强,效果明显。

  2.严格执法程序,不断规范审计执法行为。

  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增加审计人员对新出台法律法规的了解和掌握。严格审计质量控制,从审计方案制定、审计组织实施到审计报告编制,都要求审计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突出发挥复核审理工作在审计质量控制中的重要作用,继续实行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集体审定,确保审计质量。积极推行审计公开制度,每次审计进点前,把审计依据、审计职责、审计执法程序、审计执法人员、审计工作纪律以及责任追究办法等向被审计单位公开,把审计行为置于被审计单位的监督之下,保证审计监督权在“阳光”下运行,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

  3.完善技术和方法,不断提高审计执法能力。

  按照“金审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强对审计人员信息化技术培训力度,积极做好审计管理系统(OA)的应用工作,大力推进审计实施系统(AO)的应用工作,促进审计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按照审计署和省厅优秀项目评选办法,扎扎实实抓好每一个审计项目的基础工作,力争在项目评优中取得新突破,推动审计项目质量迈上新台阶。

  四、强化质量管理,注重抓好制度落实

  局党组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着眼于构建长效机制,注重在工作中不断健全和完善审计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坚持构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机制。

  1.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审计公示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推动政务公开,促进民主与法制建设,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维护财经纪律,促进依法审计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审计工作实际,制定了长春市审计局审计公示制度。该制度共八条,涉及审计公示的主要事项、内容、审计公告公示的载体等项内容。

  2.以提高审计质量为核心,规范审计报告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审计报告质量,有效规避审计风险,对审计报告进行规范,提出关于加强审计报告规范化的几点要求,对审计报告的内容、格式、法规引用等进行业务指导,使业务处、审计组在形成审计报告时有所遵循,按照统一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

  3. 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审计机关关于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要求,切实发挥审计在推进依法治市、鼓励创新、推动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审计工作实际,坚持客观求实、坚持依法审计、坚持促进发展,制定了《关于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的实施办法》。工作中,做到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来谋篇布局。不仅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以及乱作为、不作为问题的查处,还注重对审计反映出的影响经济发展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建议,推动体制、机制和制度完善。

  4.加强法治建设,落实依法治市相关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市直有关部门贯彻<中共长春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的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长办发[2015]6号)中明确的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及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我局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并采取相应措施,落实2016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实施规划。

  2016年,虽然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审计发展的新形势新课题相比,与社会各界对审计越来越高的期望值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尤其是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创新能力与新形势下开展审计工作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审计信息化建设刚刚步入正轨,还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审计成果的转化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始终坚持依法审计,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推动审计事业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服务长春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长春市审计局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