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我局把政务公开作为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推进审计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我局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和新修订的《国家审计准则》,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不断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等,通过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依法审计、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服务大局、求真务实的责任和意识,为促进廉政建设、阳光审计发挥了重要作用。
按照市政府公开办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我局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回顾和总结,现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坚持“三个到位”
政务公开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一项重大战略。为了扎实推进这项重要工作,我们坚持“三个到位”:
(一)纳入重要日程,领导重视到位。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深入开展,局党组对此项工作给与了高度重视。局党组把政务公开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具体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局党组、局长对政务公开工作亲自负责、亲自把关,作为“一把手”工程。
(二)完善专门工作机制,组织保障到位。为了保证此项工作任务有效开展,局里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健全了“党组领导、局长主抓、纪检监察监督推进、处室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管理制度建设到位。我局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制度》规定了公开信息的审查和审签程序;《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确定了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形式等。
二、把政务公开作为“阳光审计”的主要载体,做到“四个规范”
(一)全面兼顾,突出重点,规范公开内容。按照政府公开办的要求,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方案》。在政府公开网站上公开了公开了四部分信息:一是公开了信息目录和指南。按照审计机关的职能、职责公开了行政权力:二是利用广播、报纸、座谈会等形式通报了审计工作动态、审计队伍建设情况;三是为了方便社会监督、方便审计服务对象,我们还编制了审计作业流程图;四是公开了审计工作制度。我们公开了内部机构设置、法定职能、工作规则、执法依据、工作纪律等。同时,将审计结果情况的档案资料按规定向档案部门及时的进行了移交。截止到2011年12月30日,在我局网站上主动公开的信息共计118条,其中:工作动态114条,部门文件2条,工作制度2项,为了方便被服务对象,接受社会对审计机关依法审计情况的监督,约束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对审计作业程序进行了全部公开。
(二)结合实际、讲求实效、规范公开形式。我们以政府网站、政府民心网、新闻媒体、审计通知、审计公告等作为公开载体。除了对行政权力公开外,还对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利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让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公布于社会,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我局还讲求内部权力的公开形式。我们以局域网、揭示板、通报会等载体进行公开,做到公开载体和手段的多样化。
(三)严肃认真、层层把关,规范公开程序。我们实行预审和预公开制度,对公开的内容,按审批权限,递交主要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方可公开;对涉及面较大、干部被审计对象普遍关心的问题和有关重要的审计事项及审计结果,在正式决定或办理前进行“预公开”征求意见,经过调整修正后再正式公开。对政府民心网站市民提出的相关审计工作问题,我们做到及时进行答复。同时,对公开的内容及时立卷、归档保存,做到档案完备、资料齐全、便于查阅。
三、抓好“三个结合”,健全监督机制
(一)行政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相结合。建立了局长和市长公开电话鼓励被审计对象积极参与监督,同时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听取社会意见,对审计机关的职能作用广泛宣传报道。
(二)注重各种监督手段相结合。加强社会监督力量,适时组织被审计单位和特约审计员,参加审计工作重要会议、通报审计工作重要事项。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议。
(三)随时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我局把政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大格局中,对局内的相关科室做到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并明确把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公开执行是否及时、公开的范围和层次是否合理、公开效果是否明显这四条,作为检查政务公开的标准。按这四条标准,结合实际进行重点抽查和全面检查,强化动态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2012年政务公开思路
为优化政务环境,促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局机关行政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根据政务公开的有关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全局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公正、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增强局机关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推行民主政治建设和廉政建设。
(二)总体目标和要求:努力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建立方便被审计对象的服务机制,明了办事机制,遏制腐败的约束机制。坚持实事求是、面向被审计对象,不搞形式主义。
(三)工作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服务被审计对象原则,坚持社会监督原则。
(四)政务公开具体内容:1、修订、完善机构和工作职能公开。2、职业行为规范公开。将新增加的本单位职业行为规范或工作守则、廉政勤政制度等,上网公布。3、修订和完善办事公开。包括办事依据、办事条件、标准和要求、办事机构和承办人员、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办事纪律。4、工作责任目标公开。包括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及分解,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5、批评意见公开。社会各界、被审计对象对本部门的批评意见、建议及其处理情况及时公开。5、审计作业流程图。
(五)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方法:1、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本着简便易行、方便监督的原则,注重实效,因地制宜,以灵活多样的形式予以公开。2、公开的时间。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实行经常性工作和相对固定事项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3、公开的程序。凡需公开的政务事项,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科室按要求提供公开内容资料,经局领导审核后(包括保密安全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后,对被审计对象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作出答复,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同时将处理结果及时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