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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7    点击数: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林省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公组〔2020〕3号)文件精神,对照任务分工将年度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总体情况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截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3088号
  电话:88675860
  传真:88619135
一、总体情况
(一) 主动公开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官方门户网站“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http://ccshbx.changchun.gov.cn/)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公开局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时间、办公地点、联系方式、提案议案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信息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2020年局官方网站公开发布信息300余条,网站独立用户总访问量达1.1亿余次,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办事134.6万余件,互助交流模块中局长信箱留言共回复500余条、行风信箱留言共回复6条、网上咨询解惑答疑1600余次,回复率达到100%,有效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便捷的服务功能。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官方网站首页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之外,依法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有效渠道。2020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信函申请,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有效答复、办结并归档。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和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操作办法》等,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方法、工作步骤,确保政府信息管理的规范性。
(四)平台建设
  在局官方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同时,进一步完善了“长春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长春社保微信小程序、手机app。运用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及时宣传最新政策,微信公众号创新增设看直播栏目,全年共进行了11期业务直播,发布了2期小视频。
  2020年度,通过长春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及微信小程序办理个人新参保登记达26000余人、个人养老保险费核定99000余笔;通过微信小程序办理个人失业待遇申领17000余笔、技能提升补贴申报1100余笔。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手机app         长春社保直播间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简报刊发有关信息,累计在吉林日报、长春日报、长春晚报、新文化报、潇湘晨报等媒体发布宣传信息、稿件200余次,接受守望都市、都市帮就灵、交通之声等媒体采访11次,刊发《长春社会保险》简报32期。

 

   长春日报刊发我局信息 
  在各层服务大厅大屏幕上滚动播放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业务经办资讯等各类信息,在大厅内设置展板、张贴宣传海报,向服务对象介绍我局业务经办窗口分布、经办手续、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及举报电话等;服务窗口张贴各种展示业务办理流程的海报,使服务对象可以通过海报了解业务经办流程,提高对外服务效率。
  积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充分利用网站、公共服务大厅大屏幕等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使办事群众更加深入的了解条例内容。

  

服务大厅大屏幕
(五)监督保障
  在官方网站公开了机构职能、岗位职责、权责清单、行风投诉举报电话等,网站设有专门的局长信箱、行风信箱,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对信息公开电话进行抽查,保证电话通畅。
  2020年度,我局信访事项共立案85件,其中自立案19件,上级交办、转办66件;共办结84件,其中自立案22件(含上年结转5件),上级交办、转办62件(含上年结转2件);另有8件信访事项正在处理过程中。协助上级部门处理信访事项13件。共受理市长公开电话事项6162件,均已按时办结。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官方网站行风信箱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3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60.5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与进步,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不够突出。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将会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加强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指引,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