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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6-12-05    点击数: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本部门职能开展法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15-2020)》和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圆满完成了2016年度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依法行政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

   按照《纲要》、《决定》要求,我局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局班子全体成员集体讨论决定,成立一把手牵头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健全运行机制,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积极向市政府法制办书面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根据《长春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考核体系的通知》,我局制定了《长春市社会保险局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工作,进一步贯彻学习和落实《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干部学法制度,牢固树立全体干部和职工依法征缴的法律意识,努力提高全体干部和职工的政策理论水平。强化廉政建设,结合实际事例,高标准、严要求,按程序办事,按政策办事,做到法规常学,警钟长鸣。

二、强化社保法制政策宣传

   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创建活动深入基层,探索法律顾问制度。各分局以区域为原则,积极组织参保单位经办员和社区社保专员开展扩面征缴培训;多次实地大市场、大商场和社区居民中开展面对面宣传,悬挂条幅摆放宣传板、发放宣传单,设立宣传台现场答疑,滚动广播宣传;在《长春日报》、《新文化报》、《东亚经贸新闻》等多家报纸及时发布最近的政策、经办信息;借助 “长春信息港”、“长春社会保险网”等网络平台,与时俱进,建立完善微信“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微信平台,将社保政策第一时间通过网络传达;安排直播访谈、互动交流、开辟专栏、制作专题等;向部社保中心、《中国社会保障》等国家级报刊上报送、发布信息和发表文章,将有关工作归结为政务信息及时上报省局、市委和市政府信息处。

三、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以“一门式 一张网”政务信息综合服务改革工作为契机,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基础,我局共计完成项目梳理134项,其中:行政征收类项目68项;已下放项目(城乡居保)14项;内部操作项目19项;其它服务类项目33项。经市“一门式 一张网”综改办确认,首批拟上线12项。其余项目待综改办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分步研究上线。审核确定的主要职责6项,负责全市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对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采取分类实施、分步到位办法开展养老保险工作;管理和承办城镇各类职工的失业保险,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收缴及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搞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促进社会保险基金增值,提高支付能力,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基金的保障和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作用;负责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发展计划,研究制定各种保险基金的统筹方案及实施办法;对市以下社会保险机构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服务。具体工作14项,建立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管理制度2项,通过我局各部门责任全面检查,定岗定责,对全局责任初步取得责任清晰,岗责结合的成效,明确了公共服务事项审核社保服务热线、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活动、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经办、“9612333”咨询服务、协助认证5项。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1.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和公布程序

   文件的制发和代拟均经过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制定完成后,由相关部门严格审核把关后发布,局一号文件由局法制部门把关;以市政府名义发布文件由我局代拟,市法制办审核把关后下发,例如《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告》(长府通告[2016]2号)等均经市法制办审核,在内容和形式上都不存在与上位法抵触或不当情形

   2.建立并落实各项规范性文件配套制度

   为保证社会保险各项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我局严格落实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规范性文件报送审查和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等社会保险规范性文件配套制度。

   3.落实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改进社保依法行政工作作风,提高法制建设水平,正确评价依法行政工作实绩,为年终考评提供依据,对社会保险依法行政建设考评对象、考评内容、惩处办法及考评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严格按考核方案进行考核和责任追究。

   4.依法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为规范社会保险行政处罚行为,我局严格按照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要求,推行“三段式”执法,即一般性违规先规范,再限期整改,只对拒不整改者依法处理。今年我们和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市支队联合进行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实践证明,“三段式”执法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执法方式。

五、强化社保监察 加强依法征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长府办发[2016]1号)文件要求,我局第一时间组织执法监察处、征缴稽核处稽核处等相关处室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成立四个缴费基数稽核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建立了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在抽查工作中,严格履行双随机制度,保证工作任务按规定稳步推进。在规范抽查工作的同时,也有力的推动了社会保险征缴工作的开展。

六、完善行政案件应诉工作 快速化解矛盾纠纷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完善并落实《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行政应诉暂行规定》,明确各部门在行政应诉案件中的职责及工作时限,从制度上确保工作的落实,行政诉讼案件均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我们在依法依规应诉的同时,也特别注意对参保人员积极做解释疏导工作,快速化解社会矛盾。

   一年来,我局法制工作以全市民生工作为中心,以促进社保扩面征缴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通过法制宣传、立案监察、新闻曝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今后,我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指导下,落实《决定》精神,全面推进社会保险依法行政建设,不断开拓我局法制工作的新局面。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6年12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