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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2200004127609892/2020-03611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春市气象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19日
标  题: 长春市气象局机构设置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19日
索引号: 122200004127609892/2020-03611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春市气象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19日
标  题: 长春市气象局机构设置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19日
 长春市气象局机构设置

  长春市气象局成立于2005机构规格为副厅级,下设办公室、业务科技处、人事监察处、政策法规处、气象台、气象综合保障中心、气象服务中心、人工影响天气中心。下辖双阳区气象局、九台区气象局、绿园区气象局、榆树市气象局、农安县气象局、德惠市气象局和公主岭市气象局。  

  一、长春市气象局基本职责  

  ()组织落实全市气象部门的各项改革政策和措施。  

  (二)负责对全市气象行业实施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和服务以及气象大中型项目、大中型气象技术装备的统一布局、立项和调整方案的初审或审批。  

  (三)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对气象法规和气象业务技术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市气象工作的行政规章。  

  (四)会同市人民政府对市、县两级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领导,建立健全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促进气象事业与地方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五)统一管理本市天气预报警报及其他气象信息的发布,参与有关的防灾减灾决策,组织、协调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气象服务联防和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负责对发生灾害气象成因鉴定的管理。  

  (六)管理与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对当地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城乡建设规划中的气象条件评价的论证和审查。  

  (七)归口管理人工影响局部天气和社会生产、人民生活中与气象有关的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和技术检测。  

  (八)负责专业(专项)气象服务、气象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的管理、指导与协调,推进气象科技产业和气象技术装备社会化服务的发展。  

  (九)组织实施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制定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  

  (十)统一领导和管理本市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科研教育、业务建设、技术装备、机构编制、人事劳动、行政监察、审计等工作,会同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承办省气象局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长春市气象局领导分工  

  刘海峰: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对市气象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杨环宇: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综合改革、政策法规、气象标准化、科技服务、离退休干部、机关党建、干部人事人才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人事监察处、市气象服务中心(市气象行政执法支队)和绿园区气象局、农安县气象局、公主岭市气象局。  

  葛春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负责纪检、审计等工作。负责党组纪检组工作。

  王新国: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政务和事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科普宣传、计划财务、机关后勤管理、人工影响天气、气象学会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和九台区气象局、榆树市气象局。  

  董伟: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气象现代化、气象业务发展规划、应急减灾、决策服务、预报、综合观测、装备保障、信息网络、科研等工作。分管业务科技处、市气象台、市气象综合保障中心和双阳区气象局、德惠市气象局。

  三、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机关工作和会议安排;负责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文秘、机要、保密、宣传、档案、信访、外事等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计划、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催办;承担机关安全保卫、后勤行政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气象事业中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气象部门建立健全和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工作;负责计划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统计等管理工作;负责对财务业务的管理与指导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管理及服务工作。  

  (二)业务科技处:负责组织协调基本气象业务及公益气象服务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气象监测、信息网络、技术装备保障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气象预报、警报及其他气象信息发布的管理;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协调跨区、跨部门的灾害性天气联防工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宏观管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负责气象业务现代化建设的组织管理;负责基本气象业务及科研发展规划、计划的拟定及组织实施;管理农业气象、环境气象服务和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负责气象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的立项、组织管理和科技成果及新技术、新业务的推广工作。  

  (三)人事监察处:负责市级气象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劳动工资、录用调配、奖惩、职称评聘、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人力资源库更新维护和劳动季报、年报的统计上报;负责机构编制、年度考核、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的组织管理;参与气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调研,组织拟定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协助党组纪检组做好审计的日常工作。  

  (四)政策法规处:负责草拟地方性气象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和管理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气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学习、宣传、普及法律法规;负责气象行业管理的综合协调;制定气象事业发展战略,针对气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意见;负责气象科技服务与产业的宏观协调与政策指导工作。  

  (五)气象台:负责全市天气监测、预报预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相关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服务;负责为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决策气象服务,为重大活动、重大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提供应急气象保障服务;负责区域天气联防工作,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天气会商和影响分析研判;承担相关气象科普宣传工作;负责上级指导预报、数值模式预报、人工智能模型等产品的本地化应用、天气预报预警关键技术研发、天气过程复盘总结、相关业务项目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工作;负责指导县级气象部门天气监测和预报预警业务,提供数据产品和技术支撑;完成市气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气象服务中心:负责开展行业气象服务;承担有关公众气象服务,负责市级气象影视及新媒体运行维护等相关工作;负责气候资源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防雷技术服务、雷击风险评估等工作,开展灾害风险和服务效益等评估服务;面向用户提供气象数据产品信息、软件开发、气象仪器维修维护等服务;依资质承建气象相关工程,提供气象工程咨询服务;承担相关气象科普宣传工作,开展研学运营,承接气象服务有关成果转化;负责为县级气象部门开展行业气象服务提供数据产品支撑和技术指导;完成市气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气象信息技术保障中心:负责全市综合气象观测站网的运行与监控;负责全市气象观测站网、信息网络等建设规划设计和技术支撑;负责气象探测设备的安装、运维、计量、巡检;负责气象雷达站运行保障与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气象网络安全体系设计、气象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与监控;负责全市气象数据资源汇集、质量控制、加工、传输、存储、共享应用、安全管理与监控;负责为气象信息宣传科普服务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负责重大活动、重大灾害、突发事件等应急气象观测保障服务;负责全市财务核算、预算、决算等工作,协助完成项目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市局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指导县级气象部门气象观测技术保障和财务工作;完成市气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人工影响天气中心:落实全市人工影响天气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面向粮食安全、森林草原防灭火、水库增蓄、生态保护修复和重大活动的增雨(雪)、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负责人工影响天气相关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技术应用推广工作,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效果评估工作;承担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气象灾害防御相关服务工作;牵头承担气象科普宣传工作;完成市气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联系方式  

  负责人:刘海峰

  办公室电话:0431-82755106  

  行政审批办公室电话:0431-82755127  

  气象台电话:0431-82755121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88  

  邮政编码:130012  

  办公时间星期一 —星期五 9:0012:00   13:00-17:30(秋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