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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2200004127609892/2020-03611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春市气象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19日
标      题: 长春市气象局机构设置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19日
索引号: 122200004127609892/2020-03611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春市气象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19日
标  题: 长春市气象局机构设置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19日
 长春市气象局机构设置

  长春市气象局成立于2005,机构规格为副厅级,下设办公室、业务科技处、人事监察处、政策法规处、气象台、气象信息技术保障中心、气象服务中心、人工影响天气中心、财务核算中心,另设机关党总支。下辖双阳区气象局、九台区气象局、绿园区气象局、榆树市气象局、农安县气象局、德惠市气象局和公主岭市气象局。 

  一、长春市气象局基本职责 

  (一)组织落实全市气象部门的各项改革政策和措施。 

  (二)负责对全市气象行业实施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和服务以及气象大中型项目、大中型气象技术装备的统一布局、立项和调整方案的初审或审批。 

  (三)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对气象法规和气象业务技术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市气象工作的行政规章。 

  (四)会同市人民政府对市、县两级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领导,建立健全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促进气象事业与地方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五)统一管理本市天气预报警报及其它气象信息的发布,参与有关的防灾减灾决策,组织、协调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气象服务联防和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负责对发生灾害气象成因鉴定的管理。 

  (六)管理与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对当地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城乡建设规划中的气象条件评价的论证和审查。 

  (七)归口管理人工影响局部天气和社会生产、人民生活中与气象有关的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和技术检测。 

  (八)负责专业(专项)气象服务、气象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的管理、指导与协调,推进气象科技产业和气象技术装备社会化服务的发展。 

  (九)组织实施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制定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 

  (十)统一领导和管理本市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科研教育、业务建设、技术装备、机构编制、人事劳动、行政监察、审计等工作,会同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承办省气象局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长春市气象局领导分工 

  黄 卓: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对市气象局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 

  武 良: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党务、审计、意识形态、工会、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白 晶: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机关政务和事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科普宣传、干部人事人才、计划财务、离退休干部和机关后勤管理等工作。 

  王新国: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气象现代化、气象业务发展规划、综合观测、装备保障、信息网络、应急减灾、气象服务、预报、科研、人工影响天气、综合改革、政策法规、气象标准和气象学会等工作。 

  三、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机关工作和会议安排;负责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文秘、机要、保密、宣传、档案、信访、外事等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计划、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催办;承担机关安全保卫、后勤行政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气象事业中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气象部门建立健全和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工作;负责计划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统计等管理工作;负责对财务结算中心业务的管理与指导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管理及服务工作。 

  (二)业务科技处:负责组织协调基本气象业务及公益气象服务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气象监测、信息网络、技术装备保障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气象预报、警报及其它气象信息发布的管理;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协调跨区、跨部门的灾害性天气联防工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宏观管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负责气象业务现代化建设的组织管理;负责基本气象业务及科研发展规划、计划的拟定及组织实施;管理农业气象、环境气象服务和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负责气象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的立项、组织管理和科技成果及新技术、新业务的推广工作。 

  (三)人事监察处:负责市级气象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劳动工资、录用调配、奖惩、职称评聘、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人力资源库更新维护和劳动季报、年报的统计上报;负责机构编制、年度考核、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的组织管理;参与气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调研,组织拟定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协助党组纪检组做好审计的日常工作。 

  (四)政策法规处:负责草拟地方性气象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和管理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气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学习、宣传、普及法律法规;负责气象行业管理的综合协调;制定气象事业发展战略,针对气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意见;负责气象科技服务与产业的宏观协调与政策指导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团和工会建设工作。 

  (五)气象台:负责市级天气预报、预警业务,负责气象灾害联防和预警信号的制作和发布,并为县级台站提供气象服务技术指导;负责市级空气质量、森林火险、地质灾害、公共卫生、城市清雪等专业气象预报预警服务业务,发布相关预报预警服务产品;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各类决策气象服务;负责本市防汛抗旱气象服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气象保障服务、重大活动气象服务保障等工作任务;负责市级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的公众气象服务;负责市级天气预报预警业务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天气预报技术研究开发和业务试验工作。     

  (六)气象信息技术保障中心:负责市级综合观测业务监控中心平台(含自动站、区域站、土壤水分站、大气成分站、农田小气候观测仪等气象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监控工作;负责各类探测资料的质量控制;负责城区区域自动站的维护维修工作,负责对基层台站技术支持和指导。负责全市骨干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系统管理、网络安全和监控;负责气象通信网络设备、视频会商设备、应急指挥车的运行保障及管理;组织规划气象信息网络的发展和布局。负责全市仪器设备维护管理送检、备份仪器设备的储备领取等任务;负责仪器设备的报废认定和采购工作。负责气象信息服务技术开发工作。负责全市气象信息、设备与网络技术保障人员的业务交流培训,并组织开展设备巡检和仪器标校工作。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气象服务中心:负责专业专项气象科技服务领域的开拓及服务工作;负责气象影视广告的承揽和制作工作;负责双阳区、德惠市、九台市、榆树市、农安县、公主岭市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及气象信息技术服务等工作。 

  (八)人工影响天气中心:负责管理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协调跨行业、跨部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的作业、人影业务科研开发和雷达运行工作。 

  (九)财务核算中心:负责全市气象部门财务结算工作;协助各单位进行国有资产管理;编制综合财务预、决算;办理财政、税务、银行、物价等部门的审验、年检等手续及上缴税费工作。 

  四、联系方式 

  负责人:黄卓 

  办公室电话:0431-82755106 

  行政审批办公室电话:0431-82755127 

  气象台电话:0431-82755121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88 

  邮政编码:130012 

  办公时间星期一 —星期五 9:0012:00   13:00-17:30(秋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