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气函〔2021〕58号
各县(市、区)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根据《吉林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吉气办发〔2021〕7号)精神,结合长春市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了《长春市气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长春市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吉林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吉气办发〔2021〕7号)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长春市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为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贡献。
一、以“十四五”规划实施为重点抓好主动公开
1.做好各类气象规划主动公开。按照中国气象局、省气象局的统一部署,完成市级气象发展规划的主动公开,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配合吉林省气象局办公室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展示气象发展“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做好气象规划共享工作,共享中国气象局、省气象局气象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更好地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气象规划实施工作。
2.做好气象服务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按照中国气象局的要求,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气象服务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切实做到平等准入、开放有序。开展气象服务市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一视同仁公正监管,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3.做好财务、人事、部门基本概况等重大事项的信息公开。按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市级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及时完成人事任免、人员招聘考试信息公开;及时完成全市各级气象部门基本概况公开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公开。
4.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规章集中统一公开,通过长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完成气象现行有效规章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工作,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二、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做好政策解读
5.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聚焦气象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减证便民”、巩固防雷体制改革成果等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有效引导预期,为长春气象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6.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加强政策咨询服务,组织有关部门积极解答企业和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的实质性解读,避免解读的形式主义。加强内部协调,落实职能机构责任,提高政策咨询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7.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应对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气象主管机构公信力。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通过网上调研、征求意见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
三、以强化服务理念为导向改进依申请公开
8.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要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四、以提高政务公开效率为目标加强组织监督
9.加强组织指导。进一步加强全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加强队伍建设,灵活运用各种渠道,对全市各级气象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10.加强监督检查。长春市气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梳理,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
长春市气象局办公室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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