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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要求》(以下简称《要求》)文件内容,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长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至20211231日截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金融办综合处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联系电话:043188777638)。

一、总体情况

深入推行政务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2021年,长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紧紧围绕我市金融中心工作,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全年主动更新公开信息12条,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条。其中涉及行政许可事项0件,其他行政权利事项0项,行政处罚0项,行政强制0项。

长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结合国家、省、市最新要求,结合《二是长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发布审核制度》《信息公开指南》等配套制度,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回复工作,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长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虽然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对于“条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学习培训还需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长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查找不足,稳步提升。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持续性工作,不断学习贯彻和掌握新要求,通过参加培训、组织学习等方式,切实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主动性、全面性和规范性,对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决策等及时进行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