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局实际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hjj.changchu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930号,邮编:130022,电话:0431-8537820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美丽长春建设。按照国、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的功能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维护公众权益提供良好的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