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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20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由长春市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概述、主要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附表等共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http://hjj.changchu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930号,邮编:130022,电话:85378205,传真:85378206,电子信箱: ccshbjbgs@sina.com。

  一、概述

  2016年,长春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以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以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为重点,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立足服务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实现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切实保障群众的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促进了全市环境保护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政府科学决策和绿色发展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务。

  二、主要工作情况

  2016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24号)和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长府办发〔2016〕23 号)要求,我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重点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对重点环境信息公开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进行细化分解,并建立完善了督查督办和考核工作机制。全年全局各类公开主体主动发布政府公开信息860189条,其中,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57999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190条。在网站重点信息中,公开了行政许可事项540条,政务信息404条,污染源监管信息46条,环境状况15条,宣教信息88条,微博信息371条,其他公开信息46条。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对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等信息进行公开。按照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及长春市财政局要求部署,在环保网站上预算决算公开平台中,公开了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信息,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信息。

  二是加强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在环保网站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中,向社会实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主要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等指标的空气质量实况数据、日报数据、预报情况、小时变化分析、环境空气质量提醒等信息;按季度公开石头口门水库和新立城水库水源地水质状况信息;定期发布空气、水、声等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三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在环保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已设立环境保护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专栏,全文公开市本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信息,环境影响评价受理、拟审批和审批结果全过程公示公开。同时,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流程及审批指南、工作动态等进行及时更新完善。

  四是强化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在环保网站已设立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主要公开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内容。按季度公开大气、水、重金属、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信息。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有效数据传输率、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率分别为87.72%、97.42%和100 %,均高于国家考核要求。

  五是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和辐射安全信息公开。在环保网站已设立了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专栏,对开展整治道路交通大会战、黄标车冒黑烟车整治行动、重污染天气城区机动车限行等工作动态、“黄标车”限行管理以及环保车型查询系统进行公开,对辐射应急、辐射专项行动等各类辐射安全信息进行及时公开。

  (二)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我局重点对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法等进行相应的舆情解读和回应。

  一是加大污染防治宣传。2016年,我市制定并公布了《长春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长春市清洁水体行动计划(2016-2020年)》、《长春市“河长制”实施方案(试行)》、《加强应急管控措施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的实施意见》、《长春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2020年)》、《省市联动“长吉平”三市共治大气污染长春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长春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通过落实属地责任,狠抓协调督办,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推进改善了大气、水环境质量。

  二是加强了环保法制宣传。以《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为重点,强化普及环保法律知识,解读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与司法联动等环保制度措施。大力宣传“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措施手段,曝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保持对环境违法“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和舆论声势,促进提升社会公众环保法制观念,增强环境守法意识,自觉履行环保社会责任。

  三是借助环保微博微信,回应社会关切和诉求。及时发布社会关切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做好舆情研判,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热点和诉求问题。通过微博发布371条,转办诉求案件64件。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环境信息公开依申请已逐渐成为信息需求的重要渠道。全年共收到环境信息公开信函申请2件,已经逐一进行答复,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办理,并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形成信息公开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反馈率、满意率达到100%。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规定针对信息公开咨询、查询、依申请公开等事项,对服务对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平台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培训等

  平台建设情况:2016年,完善了信息公开平台,更新了门户网站,将栏目内容分解落实部门和具体责任人。重点审查考核在线投诉、咨询、政务微博等内容反馈情况;修正了栏目格式、图片信息等内容;充实了完善部分栏目内容;更新了有关栏目内容。提升长春环保微博服务功能、发挥12369环保微信平台作用。

  制度建设情况:重点落实了《关于加强全市环境保护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长春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栏目管理责任分解表》、《关于做好12369环保微信举报平台有关工作的通知》、《长春市国控企业监测信息公开及监管工作流程》,细化量化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重要内容。

  业务培训情况:组织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召开了2次工作会议、举办了1次培训班,传达了省、市文件精神,安排布置年度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加强了政府信息采集、整理、审核、发布等业务流程的系统培训。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服务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方式渠道还不够完善等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服务市民,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公开实效。一是推进涉及民生、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布。二是加大公开力度,拓展环境信息公开覆盖。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暂无

  五、附表: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6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86018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85799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19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2

            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2

            1.按时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被依法纠错数

  

  0

     ()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被依法纠错九

  

  0

     ()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2463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5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5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