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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本机关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cjg.changchu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1199号;邮编:130061;电话:0431-88500514;传真:0431-88540769;邮箱:bgs567a@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科学谋划、精准施策,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充分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和服务质效,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持续深化主动公开工作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聚焦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着力提升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切实规范依申请公开

  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机制,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法规宣贯力度,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能力水平。2023年,共办结上年度转结今年继续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4件,其中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其余71件全部依法按时限办结。

  (三)科学推进信息平台建设

  统筹做好本部门政务公开专栏、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围绕社会需求、群众关切和工作实际,科学设置栏目内容,及时更新信息动态,全方位展示全市市场监管工作新面貌、新形象、新成效,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便利度和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6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93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43

  行政强制

  146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248.4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2

  2

  0

  0

  0

  0

  7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4

  2

  0

  0

  0

  0

  3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12

  0

  0

  0

  0

  0

  1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4

  0

  0

  0

  0

  0

  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0

  0

  0

  0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71

  2

  0

  0

  0

  0

  7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2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较好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仍存在主动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24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强化使命担当,认真履职尽责,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优化服务举措、提升工作效能,奋力开创市场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

  一是加强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健全主动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充分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主阵地”,全面推动主动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二是加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转办、答复等各环节,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加强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加大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政府信息公开人才队伍,为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