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changchu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景阳大路1199号;邮编:130061;电话(传真):0431-88540769;电子邮箱:bgs567a@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长春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和平台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是把握重点,巩固成果。认真修正、更新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梳理各类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系统化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信息管理,突出政务公开重点,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政务公开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二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对《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学习,认真领会实质,严格把握要求,全面增强干部职工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的政治责任意识。三是拓宽渠道,加强宣传。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坚持把新闻发布制度作为政务公开、解读政策、回应关切、正面发声的主渠道,以官方网站、平面媒体和微信平台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一年来,我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现常态化,公开指南、公开指引、公开目录、服务电话等内容公开更加全面、准确、便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政策法规、通知公告、政策解读、财务信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等内容,涵盖全部市场监管业务。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全部受理并依法按时限办结。2019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各类申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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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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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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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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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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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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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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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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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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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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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7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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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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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4 |
|
行政强制 |
31 |
|
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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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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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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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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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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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27793937.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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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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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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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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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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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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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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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 |
-- |
-- |
-- |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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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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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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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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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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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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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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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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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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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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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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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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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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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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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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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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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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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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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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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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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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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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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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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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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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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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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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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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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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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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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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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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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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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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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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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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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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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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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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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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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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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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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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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公开的信息量与公众的要求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二是信息的发布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三是公开信息的多样性有待拓展。
2020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及市政务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更加务实高效的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五公开”。围绕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等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政务公开培训学习和督查指导,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进一步优化完善依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确保合法合规答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力度,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三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多样性。着力增强市场监管部门官方网站的平台作用及服务功能,加强内部考核,提高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及新媒体,扩展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